咨询: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审批的问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1-05-10 18:52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详细信息

标题咨询: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审批的问题
提交日期2021-05-10
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的审批,要求的基础资料哪些是必须要有的?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2021-05-10
回复单位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可以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第十条 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实施该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六)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七)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内容和格式,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

      希望可以帮到您,如还有疑问,请您直接向省生态环境厅行政服务大厅咨询,联系电话:0371—66309141,感谢您对河南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

责任编辑:祝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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