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标题 | 咨询:关于职工医疗保险事宜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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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2021-04-16 |
内容 | 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郑州市职工医疗保险是否可以补办?如果可以补办,补办医保前职工生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报销?对于因用人单位未予劳动者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导致职工生病住院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行为,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承担责任?谢谢。 |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 2021-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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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我省机构改革后,医疗保险相关事项已不属于我厅职能,您可向参加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或拨打当地市长热线具体咨询。 2.如您认为用人单位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有其他问题,也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具体咨询。感谢来信,祝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