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职工医疗保险事宜的问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1-04-19 11:25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详细信息

标题咨询:关于职工医疗保险事宜的问题
提交日期2021-04-16
内容       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郑州市职工医疗保险是否可以补办?如果可以补办,补办医保前职工生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报销?对于因用人单位未予劳动者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导致职工生病住院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行为,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承担责任?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2021-04-19
回复单位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我省机构改革后,医疗保险相关事项已不属于我厅职能,您可向参加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或拨打当地市长热线具体咨询。

       2.如您认为用人单位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有其他问题,也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具体咨询。感谢来信,祝好!

责任编辑:祝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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