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0001-01-2021-00062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09日
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郑州海关的通报
发文字号 豫政〔2021〕8号 发布时间 2021年02月24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扬郑州海关的通报

豫政〔2021〕8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郑州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海关总署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海关服务开放的桥梁纽带作用,主动谋划、积极作为,在促进外贸发展、建设开放平台、优化口岸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推动我省高水平开放作出了重要贡献。

  特别是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郑州海关迎难而上、主动担当,严格落实入境人员、进口冷链、进境货物等环节防控措施,及时化解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筑牢了全省口岸疫情防控安全防线;推动进出口贸易实现新突破,全省进出口总值达到6654.8亿元、跻身全国前10位,同比增长16.4%、居全国第3位;支持洛阳、开封综合保税区和许昌保税物流中心获批,郑州经开综合保税区、民权保税物流中心通过正式验收;新设隶属海关机构全部开关运行,实现了海关机构全覆盖;大幅压缩口岸通关时间,通关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保持高压态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深入推进。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省政府决定对郑州海关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郑州海关再接再厉、锐意进取,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主动服务开放大局,为建设开放强省、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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