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标题 | 咨询: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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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2020-12-30 |
内容 | 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省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是多久?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有无具体文件规定? |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 2020-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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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人社部令〔2014〕21号 )规定:第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感谢来信,祝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