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的正确领导下,永城市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等国办、省办有关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精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合法、真实、及时、便民”为原则,以群众期盼为信号,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取得了明显成效,公开内容持续拓展,公开形式愈加规范,为民服务更加便捷。
永城市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5号)的工作要求,瞄准目标,锁定任务,细化措施,以“四个推进”加快工作落地开花。
一是领导重视,专题推进。市长高大立对政务公开标准化示范化工作多次作出专题批示,要求政府办公室认真学习研究,并做好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并作为专项议题,在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上进行了传达学习和部署,明确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优化政府信息管理、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流程,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部门与宣传、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和各级部门的配合有力促进了政务公开标准化示范化工作的迅速开展。
二是成立专班,加压推进。市政府办公室成立了永城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小组,并明确由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承担具体工作;各乡镇和市直有关部门明确了相应工作机构和专门工作人员,并建立了永城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示范化推进工作群,以便互通有无、高效互动。同时,为吃透上级要求,精准推动工作,永城市还于今年5月、11月两次召开了由各乡镇和市直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推进会议,传达省市会议精神,学习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并对编制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探讨。
三是建章立制,规范推进。结合永城市实际,制定并印发了《永城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永政办〔2020〕18号),并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各乡镇及试点领域涉及政府部门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同时,结合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对全市 26个领域共 1473个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按照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和公开方式等要素进行标准化规范。截至目前,包含全市26个试点领域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下辖乡镇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已全部完成,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集中展示。
四是设立专题,深入推进。一方面在永城市政府网站开设立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专栏,宣传国家、省关于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展示兄弟县(市)区先进经验做法,发布我市编制完成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促进学习交流,并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在永城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政务公开专区,配备有用于查询的相关电脑设备和打印机,摆放有各类办事指南等纸质资料,并配备工作人员进行指导服务,提高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责任编辑:袁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