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标题 | 咨询:关于城乡居民养老、医疗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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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2020-12-24 |
内容 | 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河南省农村户口、三级残疾、有低保,是否需要缴纳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费,在我省范围内农村户口符合哪些条件不用缴纳养老和医疗费?有没有具体文件规定? |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 2020-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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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84号文件规定:县(市、区)政府对重度残疾人或长期贫困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为其代缴最低档次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对烈士遗属、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给予适当补贴;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给予适当鼓励。具体补贴办法由县(市、区)政府制定。 您咨询的医疗保险相关事项请向您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拨打当地市长热线12345具体咨询。 如有其他问题,也可向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拨打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具体咨询。感谢来信,祝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