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标题 | 咨询:关于技能提升补贴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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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2020-12-21 |
内容 | 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于2020年10月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根据发证时间安排,预计2021年3月份才能拿到证书。2020年12月12日我在网上办理执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申请,提交了成绩单及考试合格成绩单,受理流水号:2020121248182840,洛阳市财政回复:因无证书原件,不予受理。我想说的是:发放证书是我们老百姓能控制的吗?为什么不能拿合格成绩单及成绩单提报申请呢? |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 2020-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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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向您解释如下: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应当根据《关于企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99号),这项政策未限定截止时间。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应当根据《关于贯彻落实豫政〔2018〕41号文件 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8号)文件,“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的参保职工,可以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和审核发放办法等按现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取得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以证书上标注的日期为准),可在12个月内申领补贴,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该政策是否会延期,请届时关注官网或社会媒体信息发布,及时享受各项优惠政策。感谢来信,祝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