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提升产业集聚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推进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要求,严格规划管理,各地政府要依据本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组织产业集聚区管理机构、自然资源部门科学编制产业集聚区国土空间规划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同意后由本级政府批准实施;要合理确定产业集聚区用地规模、结构、布局以及各类设施配建标准,不得突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不得规划建设宽马路、大广场、大绿地等形象工程,产业集聚区相关规划的空间布局应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意见》指出,推行“按规招商”,确保招商引资项目符合规划,严格工业用地使用标准,以存定增促进消化批而未供土地,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以盘活存量确定增量,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积极稳妥处置已批未供即用土地,坚持以用为先处置闲置土地,创新模式盘活低效工业用地。
《意见》明确,优化供应方式,增强保障能力,鼓励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方式使用工业用地;建立“按标做地、明标供地、履标用地、对标管地”的“标准地”出让制度,在全省逐步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鼓励各地研究制定新型产业项目配套用地政策,支持其总部、研发中心、设计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结算中心等用地。
《意见》强调,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土地高效利用,加快土地二级市场建设,制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实施细则,搭建城乡统一的交易平台,依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土地要素顺畅流通,提高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加强土地在使用期限内的全过程动态监管,按照“谁提出、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将项目建设投入、产出、节能、环保等要素纳入日常管理范围,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体系,对严重失信或者不配合落实政府闲置低效用地处置政策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完善节约集约用地奖惩机制,以存量低效用地盘活为重点,土地高效利用评价为载体,节地水平、产出效益双提升为目标,开展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对行动成效显著的予以激励,对工作推进缓慢的进行问责。
责任编辑:王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