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标题 | 咨询:关于跨省经营代储代配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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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2020-11-03 |
内容 | 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下云南豫港祥医药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拟委托华润南阳医药有限公司代储代配。 需不需要到河南省药监局备案?怎样备案? |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 2020-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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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委托储存、运输药品的,应当对受托方的质量保证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进行评估,与其签订委托协议,约定药品质量责任、操作规程等内容,并对受托方进行监督。”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时,需向监管部门提供质保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的评估报告 ,合约等,符合追溯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