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标题 | 咨询: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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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2020-10-22 |
内容 | 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下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问题,我的户籍所在地是周口,考试也是在周口考的,目前在上海工作,是否需要信息采集?信息采集中的工作单位是填写目前在职的工作单位吗? |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 2020-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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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河南省财政厅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来信已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咨询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要求,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需要进行信息采集,采集原则(一)在职的会计人员按工作单位所在县(区、市)进行采集;(二)不在职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按实际居住地所在县(区、市)进行采集。 根据您的情况,您本人既不在河南工作,又不在河南实际居住,不需要在河南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建议您咨询目前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 感谢对河南财政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