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赋予长葛市等9个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部分省辖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县域治理“三起来”重大要求,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2020年5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深化扩权强县改革作出部署,要求“按照‘能放尽放’原则推进权力下放,扩大县(市)经济社会发展自主权,选择符合条件的县(市)赋予与省辖市相同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扩权强县改革和推广复制省直管县改革经验有关工作部署,省委编办(省直管办)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按照“能放尽放”原则,梳理出有利于县(市)经济社会发展、方便群众办事权限156项,起草了《关于赋予长葛市等9个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部分省辖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并经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权限清单。本批下放的156项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涉及23个省直部门,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类43项,民生类37项,服务企业类35项,产业发展、技术创新、财税政策、人才政策类29项,环境保护类7项,文物保护类5项。
(二)关于扩权对象。省委、省政府认定长垣市、长葛市、孟州市、新安县、兰考县、舞钢市、永城市、新郑市、鹿邑县、林州市、灵宝市、临颍县、邓州市、固始县、淇县等15个县(市)为我省第一批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其中,长垣市等6个县(市)作为省直管县(市)已享有上述权限,故本次将权限下放给长葛市等9个县(市)。
(三)关于权限的落实。由有关省直部门、省辖市、“三起来”示范县(市)分工负责,认真推进权限下放。不得随意设置附加条件,不得明放暗不放,不得擅自收回或变相收回,确保权限真正放下去、放到位。在推动权限下放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放管脱节,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生命安全、公共利益的权限,实行涵盖省、省辖市、县(市)全主体、全链条、无死角的严格监管。省直有关部门负责抓好业务培训,强化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保障。有关省辖市负责配合做好权限移交、管理衔接工作,加强指导监督,切实承担属地管理责任。有关县(市)应主动与省、省辖市相关部门对接,提升能力素质,落实监管责任。省委编办(省直管办)将加强跟踪督促,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