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农村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扩大农业农村领域有效投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扩大农业农村领域有效投资,是加快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强省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李克强总理明确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受宏观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2019年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明显低于二三产业。今年,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省农业农村投资造成了较大冲击,后续跌幅虽然逐步收窄,但总体上升势头不明显。目前,我省农业农村领域有效投资不足,与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的要求不适应,与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突出短板的任务不匹配,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要求不相称。
7月10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会议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家要求,武国定副省长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工作,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证监局分管等16家省直单位深入系统研究论证,形成了该《意见》。
二、《意见》主要内容和特点
《意见》共分为总体要求、重点领域、推进措施和工作要求四个部分。
在总体要求上,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中农发〔2020〕10号)精神,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围绕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建设现代农业强省的意见》(豫政〔2020〕21号)提出的“六高”发展目标、“六化”发展方向,进一步扩大全省农业农村领域有效投资。
在重点领域上,在国家11个方面的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基础上,结合河南实际,对标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硬任务,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聚焦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10个重点领域。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动植物保护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供水保障、乡镇污水处理、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农村电网建设等领域。
在推进措施上,围绕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推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深入推进金融支农、加大地方政府债券用于乡村振兴支持力度、有效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充分调动农民投入积极性“六项推进措施”,提出重点任务和措施。
在工作要求上,从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广泛宣传引导4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以上结构的主要特点:一是重点领域内容更加全面,符合我省扩大农业农村领域有效投资的需要。二是推进措施更加丰富,协同性好,操作性强。三是政策支持更加明确。
责任编辑: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