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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咨询:关于农村筹资和农村宅基地申请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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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2020-07-21 |
内容 | 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两个问题: 第一,(行政)村委会有权利在村里进行筹资吗?需要什么流程?每家每户筹资上限是多少? 第二,家中两子均已成年(已过法定结婚年龄),该如何申请农村宅基地建房?需要什么费用和流程?新建房如何申请办理房产证?(建房时没有向村里交过钱,金额四位数)去年底村里才开始说办理房本的事儿,到现在也没有办下来。查询政策才知道20年全国农村房产证基本上要办完,怕错过耽误了。现在因为村里在搞乡村振兴,才开始拆除以前的老旧房屋(很多都是以前的土胚房),现在村里通知说家里两子要申请宅基地的,可以申请,但是前提是必须积极配合村里的工作(村里的工作是指:乡村振兴,村里在搞土地流转,必须配合把耕地流转了,第二向村里缴纳一万五千元,其中一万元为建房押金,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建好,另外5000元为乡村振兴公益基金,这也是前面咨询的第一个问题)。想问下符合条件的农户申请宅基地和缴纳所谓的乡村振兴公益金费用有必然联系吗?筹资金额是否合规?申请房产证需要村里盖章吗?谢谢! |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 2020-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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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 对于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筹资筹劳的程序及收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2010〕10号)要求。农村筹资筹劳的程序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需要村民出资出劳的项目、数额及减免等事项,应当按照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程序讨论通过。 第十一条经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筹资筹劳方案,应当在村级活动场所和各村民小组村务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 第十三条经公示后村民无异议的筹资筹劳方案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复审。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方案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不符合筹资筹劳适用范围、议事程序以及限额标准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第十四条筹资筹劳标准实行上限控制。1年内每人筹资不超过20元。 二、农村宅基地建房申请及房产证审核程序 依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2019〕6号)、《土地管理法》六十二条。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的程序: 1、申请程序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审查通过后,由村级组织行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2.审核批准 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有关工作的指导,乡镇政府要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方便农民群众办事。 乡镇政府收到所属村级组织村民建房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内部联审。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并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批建议。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可按照本省(区、市)有关规定办理规划许可。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由乡镇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