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度,全面开展涉黑涉恶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据了解,该院执行二庭受理的代某贤等2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财产刑案件,截止目前已执行到位款项共计1728.8121万元。移交县国资委房产5处、汽车4台,摩托车1台,挖掘机2台。
2019年6月14日,渑池法院对代某贤等27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决定对代某贤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2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八年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宣判后,代某贤等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就代某贤等2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财产刑案件移送执行后,渑池法院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进行周密部署,迅速开展执行。先后派出干警200余人次参与网络查控、执行调查等行动。行动中采取了线上查控和线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运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全方位查控财产。同时,执行人员一方面向服刑人员所在监狱发出《委托调查函》,委托监狱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调查,并报请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向被执行人服刑监狱发出《限制减刑、假释函》;另一方面,执行人员同乡村干部合力做被执行人家属工作,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及对其造成的其他负面影响,督促被执行人家属代缴罚金,或被执行人家属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义务。
执行中,执行人员对代某某前妻刘某某名下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存款939.785638万元,依法作为没收财产一并上缴。
据介绍,渑池法院将继续重拳出击,深挖财产线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持续营造高压打击态势,确保将该涉黑案生效判决确定的罚金、责令退赔等财产刑执行落实到位,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代文官 张群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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