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0001-01-2020-00151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年06月15日
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单位的决定
发文字号 豫政〔2020〕20号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22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单位的决定

豫政〔2020〕20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9年,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扩大内需、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中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0〕9号)中,我省受到督查激励15项、17次。为表彰先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形成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省政府决定对省发展改革委等5家单位、郑州市等5个省辖市、滑县等7个县(市)予以表彰,并对受表彰的省辖市、县(市)给予配套激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更大成绩。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为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表彰单位名单及配套激励措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5日

  附件

表彰单位名单及配套激励措施

  一、受表彰的省直单位

  (一)省发展改革委: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二)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我省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好、地方投资落实到位、促进社会资本进入交通建设领域措施有力、交通债务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有力,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三)省农业农村厅:我省按时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且成效显著,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我省落实鼓励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工作力度大,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及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任务完成较好,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二、受表彰激励的省辖市、县(市)

  (一)郑州市、滑县: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好,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通过省与市县财政结算补助方式,给予郑州市、滑县与中央奖励资金等额的奖励资金。(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开封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20年优先选择开封市作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企业年报制度改革、社会共治、企业信用风险监管、大数据监管、信用修复等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试点地区;优先授予开封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

  (三)洛阳市:促进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实施技术改造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20年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安排,制造业单项冠军及其他示范项目、示范企业、示范平台评定等方面对洛阳市予以优先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实施)

  (四)平顶山市: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力度较大,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合作等工作成效突出,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20年优先支持平顶山市在老工业基地振兴有关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方面先行先试,支持平顶山市创建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五)平顶山市、鲁山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20年在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预算内投资和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时,对平顶山市给予适当奖励或倾斜支持;在安排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时,对鲁山县给予适当奖励或倾斜支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组织实施)

  (六)焦作市: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环境整治、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转型成效突出,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20年支持焦作市在经济转型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支持焦作市申请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在安排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时对焦作市予以倾斜支持。(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七)长垣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20年在安排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时给予长垣市2000万元资金支持,主要用于“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设。(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组织实施)

  (八)鹿邑县:在推动“双创”政策落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融通创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打造“双创”升级版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尝试、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20年优先支持鹿邑县“双创”示范基地创新创业支撑平台建设,在省级预算内投资安排等方面对鹿邑县予以重点倾斜;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项目,优先推介与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对接;优先支持区域内创新创业成果在全国及我省“双创”活动周主会场重点展示;优先支持举办“创响中国”等重大活动,宣传推广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九)正阳县: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积极发展农村电商和产销对接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20年利用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正阳县与中央奖励资金等额的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省商务厅、财政厅组织实施)

  (十)息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20年在安排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时适当倾斜,给予息县1000万元奖励,用于河长制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省水利厅、财政厅组织实施)

  (十一)郸城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20年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中对郸城县予以倾斜,单独安排奖励资金500万元。(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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