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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咨询:关于医保同步结算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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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2020-06-11 |
内容 | 尊敬的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相关领导,好!2016年北京市医保就可以做到实时结算,只要承担个人应付部分的费用即可,报销部分由医保部门与定点医院进行定期结算,无需再由参保人先行垫付。请问我们河南省什么时候可以做到医保实时结算?什么时候可以根据病情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医院?谢谢! |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 2020-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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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我省目前住院已基本实现一站式结算。2.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尚未实现全省统筹,各统筹区之间医保基金个人账户暂不能自由转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