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标题 | 咨询:关于民办中小学会计制度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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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2020-03-31 |
内容 | 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下民办中小学执行的会计制度是哪个?谢谢! |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 2020-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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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河南省财政厅 |
回复内容 | 您好!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财会〔2018〕34号),原参照执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非政府会计主体,可参照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社会组织,原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的,应当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原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仍然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