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促进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全面优化政务服务。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建成贯通省、市、县、乡、村五级的河南政务服务网,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线下“只进一扇门”,实现7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分类受理。二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42个省直部门保留各类行政职权事项2848项,比2019年机构改革前减少96项。省本级取消行政许可事项9项、下放2项、承接4项。三是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分别比国家要求少1个工作日和20个工作日。引入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等第三方评价机构在全省开展营商环境评价,通过以评促改倒逼营商环境优化。2019年,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159.1万户,同比增长20.6%,位居全国第四、中部六省第一。四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出台《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各类信用数据40多亿条、位居全国第三,向国家平台共享数据32.3亿条、位居全国第一。在全国率先建成省级统一的联合奖惩系统,建立覆盖40个重点领域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1000余个,开展信用核查949万余次。五是加强市场监管。整合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部门执法职责,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发布省、市、县三级监管事项检查实施信息13万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省委领导地方立法工作规程》,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工作全过程。省政府2019年度立法计划和重点立法项目均以省政府党组的名义提请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法规,出台《河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河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实施办法》《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等规章。三是稳步推进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对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2019年全省共废止规章17部、修改77部,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3142件、修改537件,有力保障了法制统一。
三、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二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不断加大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省政府备案审查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531件,备案并公布497件,不予备案34件。三是推动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各级、各部门普遍建立和实施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依法、及时、客观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印发我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积极探索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深化行政指导,以“执法体检+指导防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二是严格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建成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实现对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基础数据的综合管理,并与全国系统完成对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三是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组织10万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年审考试,培育53个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在全省选拔12名服务型行政执法授课骨干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授课50余场次,提升基层行政执法水平,推动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均衡开展。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监督。各级政府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研究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完善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督促办理、调查处理和反馈回应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二是严格审计监督。加大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污染防治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认真做好民生资金项目、重大投资项目及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审计工作。2019年共审计5319个项目、1724名领导干部,增收节支财政资金152.52亿元,向被审计单位或有关单位提出审计建议13769条。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除涉密部门外,省级部门全部公开预决算信息;建成河南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实现征地信息及时全面公开;扶贫工作中的扶贫责任、资金、项目、结果等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2019年省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39733条、政策解读信息506条、组织召开省政府新闻发布会102场。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全省政务新媒体整合,全省保留各类政务新媒体2639个,减少43%;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抽查合格率超过90%。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2019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772件,办结6204件,直接纠错率达到23.77%。积极配合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9年全省共发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5552件,行政机关胜诉12788件,胜诉率达到82.22%。二是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全省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5.4万个,调解矛盾纠纷81.82万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出台《河南省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推动信访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切实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理念、提高法治水平的关键。省政府建立常务会议集体学法制度,2019年举行2次集体学法活动,邀请法律实务和理论专家讲授宪法、行政法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将河南干部网络学院与河南省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并网融合,使法治培训覆盖全体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八、加强组织保障和工作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系列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认真谋划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研究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并主动向同级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在成立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的同时,保留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制定和组织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指导、协调、考评、督察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加大推进力度。持续完善“1211”(一平台、两抓手、一带动、一考核)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督导平台实现全方位部署推动、按节点加强督导、实景化展示效果、按实效考核评价的目标;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两个依法行政重要抓手互为依托、互为补充;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创建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继续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抄送省纪委监委和省委组织部,并以省政府名义对优秀等次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法治政府建设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少数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现象仍然存在等。2020年,各级、各部门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问题导向,健全工作机制,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确保如期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