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交财审函19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小麦跨区机收会战的通告》精神,为确保2020年度我省与其他省(市)联合组织的跨区机收会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农业农村部为2020年度参加机收会战的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统一印制了《2020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今年分配给我省的数量为6万1千张(作业证号段2020159401-2020220400),加盖有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县级农机公章,证件有效期为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二、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在收费公路上行驶,车辆上所运载的一台或多台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必须每台均持有《2020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时,该运输车辆方可享受免交通行费政策,否则按规定全额收取车辆通行费;对生产厂家运往外地销售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不允许持有《2020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通行我省收费公路时,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三、根据《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规定:本证免费发放,一机一证,盖章生效,全国范围内使用,每证背面应填写机主姓名、联系电话、联合收割机号牌或插秧机发动机号,严禁涂改、转借、伪造、倒卖,否则无效。
四、本证须登记备案,并张贴或放置在机车前端明显位置,以备查验。通过手机扫码软件扫描右上方二维码,可查询作业证真伪及相关信息,机主及收费站工作人员如遇问题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各省(市、区)服务监督电话。
五、为便捷快速通行收费公路,安装使用ETC车载装置的跨区作业机具运输车辆,提前互联网预约,在出口收费站主动申请查验,可避免出现先扣费再退费的情况。
六、要认真做好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三夏三秋”工作,通过采取配备车辆维修工具、提供茶水、设立交通政策咨询台或通过电子显示屏播报路况信息、天气预报信息,提供司乘人员休息场所等服务措施,切实为参加跨区机收会战的车辆司乘人员提供优质、便捷、周到的人性化服务。
七、切实做好公路保通工作。在收费站持续开辟跨区机收会战车辆“专用通道”,设置指示牌,确保跨区机收会战车辆顺利通行。
八、加强监督检查,对跨区机收会战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及时纠正。
九、根据交通运输部通知要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待疫情防控工作结束,交通运输部通知恢复正常收取车辆通行费后,运输参加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按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免收车辆通行费。
十、认真做好跨区机收会战车辆免费情况统计工作,各高速收费站发现任何与跨区机收会站车辆有关的情况需及时汇报。
2020年3月17日
责任编辑:王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