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河南省统计局
河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省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40.90万个,从业人员275.76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10.0%和74.2%。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7.5%,零售业占52.5%。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7.0%,零售业占53.0%(详见表4-1)。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2%,外商投资企业占0.03%。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5%,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772.0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07.9%。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894.91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877.15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05.2%和112.5%。负债合计7844.0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339.78亿元(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2.60万个,从业人员75.35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98.9%和18.7%(详见表4-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455.0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7.3%。负债合计6450.0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25.01亿元(详见表4-5)。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2.13万个,比2013年末增长97.3%,从业人员29.52万人,比2013年末下降7.8%。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9.5%,餐饮业占70.5%。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5.8%,餐饮业占54.2%(详见表4-6)。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9%,外商投资企业占0.08%。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9%,外商投资企业占0.4%(详见表4-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47.2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0.3%。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61.15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6.07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3.8%和24.0%。负债合计429.25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438.60亿元(详见表4-8)。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58万个,从业人员45.80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68.2%和251.2%(详见表4-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3%,外商投资企业占0.0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3.5%,外商投资企业占0.4%(详见表4-1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78.0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39.4%。负债合计1445.7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03.20亿元(详见表4-11)。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2942个,从业人员111.96万人(详见表4-1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9321.4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643.00亿元(详见表4-13)。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4.61万个,比2013年末增长224.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58万个,物业管理企业1.56万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15万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92.7%、352.9%和447.6%。
2018年末,全省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71.30万人,比2013年末增长95.7%。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2.28万人,物业管理企业26.15万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9.25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7.5%、130.6%和314.8%(详见表4-1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省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39161.7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66.5%。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7247.67亿元,物业管理企业486.96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54.52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62.3%,219.7%和114.5%。负债合计31780.0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397.19亿元(详见表4-15)。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2.38万个,从业人员105.63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41.5%和232.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2.8%,商务服务业占87.2%。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2.3%,商务服务业占87.7%(详见表4-1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4%,外商投资企业占0.0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8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8%,外商投资企业占0.03%(详见表4-1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777.2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29.1%。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31.14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146.12亿元。负债合计10106.0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62.30亿元。(详见表4-18)。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责任编辑:王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