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应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部署,现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切实提升服务意识
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3月9日进一步加强当前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问题导向精准落实复工复产和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要求,主动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模式,引导办事企业和群众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咨询、预约、申报有关业务,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对中小微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金属冶炼建设项目需要办理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的,要优化报批审核流程,实施网上快速办理,疫情防控结束后再进行现场核验。
三、简化复工复产程序
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分区分类施策,对安全管理较好、2017年以来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中小微非高危行业企业,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自行复工复产,企业主要负责人作出安全承诺,不再层层报备、现场验收盖章;对自查自报自改安全风险隐患的,重点实行现场跟踪指导服务。
四、开展安全指导服务
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指导服务,对重点难点问题重大风险隐患组织专家开展点对点网上会诊,对省新冠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Ⅲ类县(市、区)可开展现场服务,帮助指导企业有效防控安全风险。
五、加强复工安全保障
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做好复工人员隔离观察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要吸取福建省泉州市 “3·7”坍塌事故教训,强化警示教育,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域风险隐患排查,必要时会同住建、卫生健康等部门以适当方式对隔离观察点安全工作进行指导服务,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大局稳定。
2020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银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