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疫情防指办〔2020〕4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 28号)精神,结合我省疫情形势变化,经指挥部同意,现将全省县(市、区)分区分级名单予以公布。请各地、各部门按照分区分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附件:全省县(市、区)分区分级名单(截至3月7日24时)
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8日
责任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