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优化
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推动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0-03-10 22:17 来源: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医疗保障局:

  现将《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 推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医保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创新服务方式,细化经办举措,明确办事流程,减少工作环节,强化基金保障,提高疫情医疗保障政策执行效率。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要求,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医疗保障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确保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各项医保待遇,保证经办服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要及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完成业务系统改造,协调帮助疫情防控定点医疗机构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开展救治工作,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优先处理,为医疗机构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

  三、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各地要根据经办业务办理的实际需要,大力推行“不见面办”“及时办”“便民办”“延期办”“放心办”等举措,推进非接触式办理方式,探索实行容缺受理和事后补交材料,全面提升医保经办服务的便捷度。为减少参保患者反复就医导致交叉感染的风险,我省门诊重特大疾病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医保经办机构可授权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需要,适当延长门诊重特大疾病患者用药限额周期,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保障参保患者用药需求。

  四、鼓励探索创新。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在国家及省政策规定范围内,结合当地实际,创新经办方式,方便患者就医,实现“两个确保”,助力疫情防控。各地好的做法、经验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4日

责任编辑:赵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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