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指挥部成员单位: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随着各行业逐步复工开工,商场、超市、宾馆、农贸市场、集贸市场、饭店、药店等人群密集场所疫情防控任务更加艰巨。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继续传播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零售、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的通知》《南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第二十一号通告》《南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应对肺炎疫情建立“三有一可”机制的意见》(修订)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机制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复工开工企业涉及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消费者健康管理、工作场所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商品物品管理、疫情防控制度规定的落实,严格按照以上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特别规定对商场、超市、宾馆、农贸市场、集贸市场、饭店、药店等人群密集场所,从业人员均要提供“三项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近期无发热和呼吸道症状、无肺部炎症影像学特征、白细胞和淋巴细胞血象检查正常的证明)。正在营业的企业,务必在3天内从业人员体检落实到位。
三、坚持属地管理、县级主体的原则,实行村对乡、乡对县、县对市三级负责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企业复工开业后的监督管理,发现经营过程中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立即停业整顿。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在企业复工开业过程中出现的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等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2020年2月14日
责任编辑:王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