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有序推进监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0-03-09 21:41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各监管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现就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有序推进监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企业受到的负面影响也逐步显现。疫情发生以来,部分经济活动停顿,导致有效需求不足,要素保障困难,一些风险承受能力较弱企业生产经营难度加大,部分行业企业预期转弱,发展能力面临制约。在继续做好科学防控的同时,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已成为当前的紧迫任务。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复工复产的重要性、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坚持“一手牵两头”,既要有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又要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努力发挥国有企业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骨干作用。

  二、把握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处理好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的关系,根据企业所在地疫情状况和变化趋势,分类分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坚持风险可控,全面评估复工复产后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采取针对措施,补齐防控短板,营造安全有序的生产环境。坚持一企一策,结合所在行业和本企业实际,科学制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方案。坚持属地确认,企业要自觉服从当地政府关于复工复产的条件、报备程序和时间安排,服从大局,有序推进。

  三、全力稳定企业运行。各企业要围绕贯彻落实全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会议精神,统筹谋划稳增长促发展应对举措,扎实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的准备和预案,积极促改革求发展,最大限度弥补疫情对生产经营的冲击,最大限度消解疫情对企业总体发展的影响,尽最大努力实现全年改革发展目标。

  四、分类分步推进实施。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预案,凡涉及保障全省疫情防控、城乡运行、能源及原材料供应、生活必需品生产、重大工程及重点项目建设及其他重要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企业,要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尽快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及时安排复工复产。

  五、有序组织员工返岗。在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等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按照轻重缓急,采取安排重要岗位人员先返岗、本地员工先到位等分批复工的灵活举措,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加强人员管控,强化基层一线员工的疫情防控保护,加强返岗人员体温测量、口罩防护检查,严控外来人员及车辆。严控会议、聚餐、聚会等群体活动,鼓励推广视频会议等形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严防复工复产后出现集聚性感染现象。

  六、严格生产生活场所管理。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开展预防性消毒,定期对厂区、设备、车辆、餐具等进行消毒,加强办公室、电梯间、食堂、会议室等相对封闭场所的管理,切实做到无遗漏、无盲区。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的要定期清洗,并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尽量避免员工集体用餐,减少人员聚集。

  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复工复产专班负责相关工作,统筹处理好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工作。要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复工有序,防控有力。

  八、强化指导协调。企业要建立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台账,及时协调解决子企业实际问题,促进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省政府国资委成立复工复产专项工作组,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监测和协调服务,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财务监管处,联系电话:0371—65507032。

2020年2月12日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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