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加快推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复工复产。
《通知》提出,落实国家和我省分区分级分类精准防控疫情要求,按照应复尽复原则,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和项目加快复工复产。实行建筑工地开(复)工备案制度的区域,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在企业提出开复工申请24小时内完成核准。因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防疫物资生产等疫情防控需要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可在疫情防控措施和工程质量安全保障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先行开工建设,疫情解除后补办有关手续。列入年度计划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要优先保障开(复)工。施工季节性较强的园林绿化项目在达到疫情防控要求后要加快开工建设。
《通知》要求,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管理,省内居住14天以上、纳入居住地村(社区)网格化管理,且持有省卫生健康部门统一印制的《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的建筑劳务人员,到达工地后,如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无需再次隔离。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封闭式管理和工人实名制管理,加强人员健康监测,采取分阶段施工、施工面依次展开、人员逐步递增、错峰错时用餐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聚集感染风险,确保项目开(复)工建设和从业人员生产生活安全有序。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快建设工程过程结算并支付工程款,鼓励预付后续工程款,保障建筑企业开(复)工资金需求。疫情期间新开工项目全面实行实名制管理并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实现数据对接的,免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疫情解除3个月内以现金或保函形式补交。企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等事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实行容缺办理、“网上办”,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疫情解除后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通知》还提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资质许可和人员资格实行“一网通办”,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在线申报、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文/银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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