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做好全省公路水运项目复工建设疫情防控的指导意见》,就全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开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意见强调,各单位、各项目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一手牵两头”(一头坚决抓好疫情防控,一头统筹抓好经济发展),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统筹抓好项目建设,围绕“六稳”加快推进项目复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项目复工建设疫情防控责任。
意见要求,项目复工建设前须经当地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验收或检查后,方可正式复工建设。复工建设验收可按标段或工点有序开展,满足一个、验收一个、复工一个。一要组织工地人员有序返岗。各项目要迅速组织摸排工地人员来源地分布情况,加强与输出、输入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协调沟通,满足相关条件的,可组织集体包车返岗,做到点对点运输。二要严防疫情输入性传播。对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进行排查登记,所有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对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及与确诊、疑似病例有过接触的人员精准排查、询问。对未去过疫情严重地区或未接触过确诊、疑似病例的满足出行条件可以返回工地的人员,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人员返岗工作和隔离要求,严防疫情输入性传播。三要加大防疫物资保障。各项目应安排专门资金,主动对接属地有关部门,积极协调调度防疫物资,配备足够的防护口罩、消毒液、体温枪等防疫物资。四要加强人员健康监控。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等单位应在办公区域、工地进出口设立体温检测点,所有人员进入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严格进出人员实名制登记。对于体温大于等于37.3℃的人员,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五要抓好施工现场管理。隧道、桥梁、港口等较为集中的结构物施工场地应实行封闭式管理。路基、边坡等分散性工点,进行警戒隔离和巡查。相对密闭的施工场所应每天定时消毒,建立消毒台账。六要做好公共场所消毒工作。对人员使用频次较高的设备机具和工地食堂、宿舍、办公场所、卫生间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勤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天定时消毒,建立消毒台账。七要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工地食堂应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疫情防范、安全教育等活动应避免人员聚集,可通过网络软件进行。八要做好应急处置。当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立即送至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做好相关应急处置。九要做好防疫宣传。大力开展卫生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渠道措施开展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参建人员落实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提高参建人员疫情防控意识和能力。
责任编辑:王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