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特色,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规定,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草拟了《关于加强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修订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0年2月10日前反馈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社会各界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zscqcjc@126.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加强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修订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二、将意见邮寄至: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79号知识产权促进处915房间。请在信封注明“《关于加强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修订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修订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
2020年1月17日
责任编辑:银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