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标题 | 咨询:关于办理居住证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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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2020-02-04 |
内容 | 领导,您好!办理居住证要找房东,注册公司创业压力比较大,居住地方不固定办理居住证时和居住证到期续签时非常费劲,我想咨询下能不能在现有条件下增加凭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法人办理居住证权限?这样多开通一个便民渠道,谢谢! |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 2020-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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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河南省公安厅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现将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的,应主动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以下统称登记站)申报暂住登记。登记站应按有关规定采集暂住登记人员信息,录入河南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免费为其制发暂住登记凭证。 公民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凭暂住登记凭证向登记站申领居住证。(一)有合法稳定就业。在当地被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向登记站提交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未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交符合居民身份证采集标准的本人数码相片)和暂住登记凭证,并根据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一)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