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关于2019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情况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省12处试点建设的国家湿地公园通过验收,正式成为“国家湿地公园”。
此次我省通过验收的12处国家湿地公园分别是林州淇淅河国家湿地公园、淅川丹阳湖国家湿地公园、邓州湍河国家湿地公园、泌阳铜山湖国家湿地公园、睢县中原水城国家湿地公园、唐河国家湿地公园、陆浑湖国家湿地公园、项城汾泉河国家湿地公园、台前金水国家湿地公园、息县淮河国家湿地公园、民权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安阳漳河峡谷国家湿地公园。
《通知》要求,验收通过的国家湿地公园应当继续坚持“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湿地生态系统的管理,逐步扩大湿地面积,提高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湿地公园的科普宣教作用,大力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加强科研监测工作,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湿地资源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国家湿地公园制度建设,依法保护相关权益人的利益。
《通知》还要求各地认真总结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管理经验,进一步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理念,健全机构,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和试点验收自查自评工作。防止重申报轻建设、重经营轻管理、重干预轻自然、重开发轻保护等现象的发生。在湿地公园建设过程中,充分挖掘资源特点和文化内涵,提高湿地公园品味,提高建设管理水平。通过对国家湿地公园的有序建设和科学管理,使其真正成为全面保护湿地、扩大湿地面积的有效措施,成为湿地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成为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重要途径,成为开展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有效方式,为实现经济社会健康、协同、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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