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9-12-05 17:34 来源:河南省民政厅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加强公墓、骨灰堂(塔、墙)等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殡葬工作,殡葬工作是关系民生、关系社会文明进步的大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加大投入,重点完善殡仪馆、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民政部等16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提出,到2020年,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覆盖到乡镇,逐步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遗体火化率逐年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50%以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规定要求,明确了深化殡葬改革、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为我省开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殡葬设施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但公益性安葬设施缺口较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尚在起步阶段,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低,管理维护水平参差不齐,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印发《通知》,从加强建设、规范管理、强化保障等方面进行规范,有利于补齐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短板,推动殡葬服务供给侧改革;有利于优化殡葬服务资源布局,满足群众“逝有所安”需求;有利于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殡葬公共服务,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通知》的总体要求有哪些?

  《通知》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统筹城乡、科学规划,节约土地、生态环保,保障基本、方便群众”的原则,按照集约化、园林化、生态化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提出到2020年,全省50%的省辖市、县(市)每个至少建成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50%的乡镇每个至少建成1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到2021年,每个省辖市、县(市)至少建成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实现省辖市、县(市)、乡镇公益性安葬设施全覆盖。

  三、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通知》明确,通过科学编制规划、合理利用土地、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全面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关于科学编制规划,提出市、县级民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林业等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殡葬改革发展要求,编制公益性安葬设施专项规划。关于合理利用土地,明确了公益性安葬设施应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区域内选址,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按照公益性事业用地划拨,农村公益性安葬设施的土地性质和用途不得改变;乡镇建设的公益性公墓面积不少于50亩,县(市)建设的城市公益性公墓面积不少于100亩,省辖市建设的城市公益性公墓面积不少于200亩。关于节地生态安葬,提出新建公益性安葬设施节地生态安葬率要达到100%,积极推广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壁葬、塔葬和骨灰集中存放等生态安葬方式。

  四、规范公益性安葬设施管理的主要措施是什么?

  《通知》明确,通过完善审批手续、建立完善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倡导文明低碳祭扫,规范公益性安葬设施管理。关于完善审批手续,明确了申请建设公益性安葬设施,应当提交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土地使用手续等相关材料。关于建立完善制度,要求各级政府将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公共服务内容,公益性公墓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关于加强日常管理,提出原则上公益性安葬设施免费提供给群众使用,所需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公益性安葬设施使用实行实名登记。关于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提出在公益性安葬设施内应当以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方式办理丧事或祭祀,省辖市、县(市)建设的城市公益性公墓要设立网上祭祀平台。

  五、《通知》实施的组织保障有哪些?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提高公益性安葬设施的使用效率。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以及敷衍塞责、虚以应付的地方和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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