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房改房办理房产证的问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9-12-06 16:15 来源: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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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咨询:关于房改房办理房产证的问题
提交日期2019-12-04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一名大学老师,2008年我爱人以人才引进的方式从国内一线城市的高校来到郑州某大学(省直)工作,我也在该大学工作了。郑州的大学给我们分了一套房,并于2009年初让我们出资购买了此房(有发票,建筑面积100平米),但该房屋的房产证学校一直没有给我们办。现在我们来郑州工作已10多个年头了,一直没有拿到现住房的房产证,学校给出的理由是:我们只能购买一套房改房,因为我们原来在旧单位的城市购买了一套房改房,可是我们在旧单位购买的房屋面积很小,建筑面积只有60平米多点。据我们了解的有关文件政策(国管房改字(2000)36号):“夫妻双方购买一套以上公有住房的合并按面积计算,其产权分属一个以上单位的,由其中建筑面积较大一套住房的产权单位处理超标事宜”;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房改工作遗留问题的通知(郑政2018第154号文件)中对于家庭拥有多套住房的处理也是按照面积进行处理的。我想问问:像我们这种情况学校是否可以给我们办理房产证,对此有没有相应的文件或政策?十分感谢!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2019-12-06
回复单位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收悉。依据相关政策,我局认为您在郑州某大学的该套房改房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依据如下: 1.《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0〕36号),该文件发布对象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因此该文件政策不适用于河南省房改工作。 2.《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我市房改工作遗留问题的通知》(郑政〔2018〕154号)所规定的拥有多套住房的处理政策是针对已取得房屋所有证的多套住房超面积问题,该规定不适用于您的情况。 3.《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解决省直干部职工多占住房问题的通知》(厅文〔2000〕38号)规定,职工购买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已经按房改优惠政策取得住房的,必须交出多占的住房,不准购一套租一套,不准住新房不交旧房。如您要办理新房改房产权证,须将原购房改房退出。 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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