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标题 | 咨询:户籍从农村迁走后宅基地的问题 |
---|---|
提交日期 | 2019-10-08 |
内容 | 领导,您好!我们家1996年的时候在农村造了房子,后来在城里买了房,家里人的户口都迁到城里去了,现在农村要进行土地确权,想咨询下宅基地和房子还可以确认给我们吗?谢谢! |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 2019-10-09 |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
回复内容 | 你好!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根据《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经批准的宅基地划定后,超过一年未建房的,由原批准机关注销批准文件,收回土地使用权”。 农民工户口迁出本村外,原宅基地与责任田是否收归集体,由于各地政策与规定不同,应根据村民的实际情况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