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标题 | 咨询:关于综合库评标专家抽取的问题 |
---|---|
提交日期 | 2019-09-23 |
内容 | 领导,您好!我是在17年底成为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一名评标专家。18年3月被抽一次参加评标,但因在北京学习在接到电话就予以拒绝,至今再未被抽中一次。请问,是否因上次没有参加或者资料不完整需要补充,怎样才能和其他专家有平等被抽取的机会?谢谢! |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 2019-09-29 |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回复内容 | 亲爱的网友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第四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从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来信中提到的在接到评标邀请电话时因故予以拒绝的情况,不会影响后续随机抽取专家的概率。同时,我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按照《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316号)文件要求,对评标专家专业分类实行了统一编码。实践中,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类别的不同需求,对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抽取的概率也有所不同,但随机抽取结果是公平、公正的。 感谢你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