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和煤炭产业政策,深化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河南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旨在推动煤炭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全省煤炭行业安全、高效、绿色和高质量发展。
《方案》提出,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要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矿施策、试点先行,系统优化、减人提效,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四个原则。
《方案》明确,到2019年年底,建成8—10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3—5个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到2020年年底,建成5—10个省级智能化示范煤矿,力争创建3—5个国家级智能化示范煤矿。冲击地压、采深超千米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所有采煤和掘进工作面要实现智能化,生产能力120万吨/年及以上煤矿的采煤和掘进工作面要基本实现自动化或智能化,生产能力60—120万吨/年的煤矿,具备条件的采煤和掘进工作面实现自动化或智能化,生产能力60万吨/年以下煤矿的装备水平大幅提升。2021年底,生产能力60万吨/年及以上煤矿基本完成智能化建设,生产能力60万吨/年以下煤矿全面实现机械化生产。
《方案》还提出了三项主要任务。一是提升煤矿技术装备水平,在采掘系统、运输系统、监测控制、地质保障等方面,推广应用一批先进的技术和装备。二是加快煤矿信息平台建设,建设集生产、安全、调度、设备管理、地面储装运、洗选为一体的煤矿智能化管控信息平台。三是推动煤矿系统优化,在优化生产组织、优化生产设计、优化整合运输系统、提高设备可靠性、提高灾害治理效率等方面,综合采取措施,提高生产效率。
《方案》明确了智能化煤矿、采煤和掘进工作面的基本建设标准并要求在下步工作中,有关单位要参照相关标准,借鉴外省做法,结合我省实际,细化智能化煤矿、采煤和掘进工作面建设标准,制定验收办法并组织验收。
在保障措施方面,《方案》提出,要建立协同机制,明确了有关省直单位、各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炭企业工作责任;要加大支持力度,依据国家《煤矿安全改造专项管理办法》,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要支持煤炭企业与技术合作方搭建信息共享平台;要支持煤炭企业与高等院校、技术合作方和职业院校合作,培养一批适应煤矿智能化建设的专业型人才、技能型人才;还要加强指导监管,督促煤炭企业落实煤矿智能化建设责任。(文/陈静)
责任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