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0001-01-2019-00175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9年08月26日
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9〕46号 发布时间 2019年08月30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2019〕4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函〔2019〕56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公立医院管理,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引导三级公立医院进一步落实功能定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1.突出公益性导向。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和医务人员激励机制,强化绩效考核导向,推动医院落实公益性,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

  2.坚持属地化管理。以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关键指标、体系架构和实现路径为基础,结合实际,补充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属地管理、逐级考核,提升考核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3.强化支撑体系建设。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提高绩效考核数据信息的准确性,保证关键数据信息自动生成、不可更改,发挥大数据优势,强化考核数据分析应用,提升医院科学管理水平。

  (三)工作目标。2019年,在全省启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初步建立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标准化支撑体系、省级绩效考核信息系统,探索建立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到2020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落实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医疗服务整体效率有效提升,分级诊疗制度更加完善。

  二、考核指标

  围绕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4个方面内容,严格落实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和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在今后工作中,结合我省实际,适时补充部分绩效考核指标,由省卫生健康委另行印发。

  (一)医疗质量。通过医疗质量控制、合理用药、检查检验同质化等指标考核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通过代表性的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考核医院重点病种、关键技术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情况。通过预约诊疗、门急诊服务、患者等待时间等指标考核医院改善医疗服务效果。通过中医药服务占比等指标考核中医医院功能定位落实情况,中医药服务能力、质量和强度。

  (二)运营效率。通过人力资源配比和人员负荷指标考核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通过经济管理指标考核医院经济运行管理情况。通过考核收支结构指标间接反映政府落实办医责任情况和医院医疗收入结构合理性,有效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目标。通过考核门诊和住院患者次均费用变化,衡量医院主动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情况。

  (三)持续发展。通过人才结构指标考核医务人员稳定性。通过科研成果临床转化指标考核医院创新支撑能力。通过技术应用指标考核医院引领发展和持续运行情况。通过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级指标考核医院信用建设情况。通过医疗事故、医患关系指标考核平安医院建设情况。

  (四)满意度评价。通过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和医务人员满意度评价,衡量患者获得感及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实施步骤

  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按年度实施,考核数据时间节点为上一年度1月至12月。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第一次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2020年起,每年1月底前各省辖市完成辖区内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一)医院自查自评。各三级公立医院对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启动2019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371号)要求,做好疾病和手术操作编码转换,2016—2018年度病案首页信息、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绩效考核指标数据上传工作,形成绩效考核大数据。根据绩效考核指标和自评结果,医院调整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方案,实现外部绩效考核引导内部绩效考核,推动医院科学管理。2020年起,每年1月中旬前完成医院自查自评工作。

  (二)市级年度考核。各省辖市负责所辖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制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所辖三级公立医院2018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反馈医院,及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报送省卫生健康委。2020年起,每年1月底前完成市级年度考核工作。

  (三)省级年度考核。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省直三级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对全省绩效考核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同时,抽取部分三级公立医院进行现场复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公立医院主动改进管理,加强内涵建设。要强化组织领导,财政、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中医等部门要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及时出台政策措施,确保绩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监督指导各地三级公立医院落实病案首页、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四统一”要求,加强质量控制,建设绩效考核信息系统。财政、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中医、组织等部门负责研究建立绩效考核结果应用机制。财政、医保部门负责结合绩效考核结果,调整完善政府投入和医保政策。

  (三)加强结果运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绩效考核信息和结果部门共享机制,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作为选拔任用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并与医院评审评价、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以及各项评优评先工作紧密结合。

  (四)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绩效考核作为推动深化医改政策落地、将改革政策传导至医院和医务人员的重要抓手,通过深化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问题。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在清理甄别的基础上稳妥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落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政策。规范推进医联体建设,带动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鼓励探索应用疾病医疗诊断相关分组开展医院管理,中医医院探索符合中医疾病诊疗特点的医院管理途径。切实加强综合监管,使日常监管与年度绩效考核互补,形成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发展合力。

  (五)加强总结宣传。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坚持科学考核,加强对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和培训。要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加强宣传,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医院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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