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工业增加值、增长贡献率等,我省产业集聚区多了一项考核指标:工业用地亩均税收。8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推进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要以“亩产论英雄”,推进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
“亩均税收”是倒逼产业集聚区转型升级的有力举措。《行动方案》指出,提高“亩均税收”,要靠企业分类管理、土地集约利用和市场化开发运营。
首先,要对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进行“体检”,依据亩均税收、研发投入强度等指标,将企业划分为ABC三档,分别采取优先发展、鼓励提升、倒逼转型政策。简而言之,A类企业即“仓库不见搬运工人,流水线上机器换人”。其次,要对产业集聚区低效用地进行“激活”,停建缓建项目、停产半停产企业占用土地和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要立即进行清理处置,实行存量盘活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挂钩机制。最后,对产业集聚区体制机制进行“手术”,成立市场化运营公司,通过发行债券、设立基金等方式,提高投资运营能力。
《行动方案》要求,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全省产业集聚区工业用地亩均税收力争达到15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4%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普及率达60%以上,形成20个左右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带动力的千亿级地标性产业集群。(记者 栾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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