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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咨询:关于产业规划之后小微企业无法入住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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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2019-07-19 |
内容 | 领导,您好!我们是一家小微企业,其中一款产品涉及到热熔(是食品级的材质,但是环保说是有有机物挥发)选址必须要在产业园区,但是杞县综合产业园区根本就没有位置,就几家食品厂之类的大厂,其他的都是空地,好不容易找到一家需要转型的企业合作,他又在农产品加工区,环保部门不批准,我们小微企业是没有资金购买土地建立厂房的,让我们小微企业无法入住,我个人认为在产业集聚区不成熟的环境下应当适当放宽或者协调,希望领导给出答复。谢谢! |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 2019-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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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回复内容 | 亲爱的网友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我委一直积极支持各地产业集聚区以区中园形式布局与散乱企业整治集聚相衔接的小微企业园,以便引导小微企业集中布局。如濮阳市范县在2012年即研究制定了《范县产业集聚区小微企业园入园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去年省里印发实施的《2018年加快产业集聚区提质转型专项工作方案》也明确支持小微企业入驻产业集聚区,下一步,我委将推动杞县产业集聚区加快布局小微企业园,为小微企业入驻提供便利条件。在此之前,建议企业联系杞县产业集聚区入驻标准化厂房或租用停产企业厂房生产。关于杞县生态环境部门对有机物挥发及环评等方面的管理规定,不属于我委职责范围,建议咨询开封市生态环境部门或省生态环境厅。感谢你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