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标题 | 咨询:关于退伍大学生士兵安置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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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2019-05-29 |
内容 | 领导,您好!我2003年毕业于汝州市第二高级中学,通过高招考入开封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毕业,专升本考入郑州黄河科技学院,2008年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2009年应征入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65545部队服役2年,其间荣获“优秀士兵”2次、“三等功”1次,2011年12月复员,2013年在汝州市总工会上班,2014年通过遴选进入汝州市城市管理局(原汝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然而,我们的工资一直是按照工人编制套发,还有就是和我当年同班同学的毕业后在单位上班,现在有的已经是副科级,在主要单位任职,他们就是因为没有当兵的经历。如果我大学生士兵的干部身份得不到解决,对以后的提拔和工资待遇将受到影响,一定程度上影响个人工作的积极性。所以,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抽空过问一下这个事情,我仅代表大多数退伍大学生士兵表示万分感谢! |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 2019-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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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就信中提出相关问题,现提供以下三点意见供您参考。一、关于士兵安置和身份衔接工作。按照现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和军人退役安置政策,通过政府统一安置途径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地方事业单位的身份状态按照本人退出现役时的身份状态自动延续,其中按退役士兵(含复员军官)安置人员属于工勤身份,纳入工勤岗位序列进行管理。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管理工作。按照中办发201128号文件要求,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岗位管理制度,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2012年我省出台了《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实施意见(试行)》(豫人社事业2012 5号),打通了事业单位人员三类岗位间的转换通道,也对人员在各类岗位之间的转岗竞聘问题做了明确规定。现在我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实行了岗位管理制度,不再强调身份概念,如您遇到与身份相关的其他人事问题,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三、关于大学生士兵退役后的其他政策。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入伍服役期满后,如未由政府统一安置工作,应及时将人事档案派往各级人才交流中心,并可凭已获学历正常参加国有企事业单位各种岗位的公开招聘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