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印发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绘制技术转移体系“两步走”蓝图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9-04-18 08:20 来源:河南日报

  4月17日,记者获悉,为了全面提升科技供给与转移转化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省政府日前印发了《河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共五个部分、21条,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转移体系,促进境内外高水平科技成果向河南集聚转化,为打造中西部科技创新高地、建设创新型河南、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针对如何构建河南技术转移体系,《方案》提出了“两步走”的建设目标:第一步,到2020年,基本建成领域布局合理、功能层次明晰、技术转移链条全面、具有河南特色和优势的技术转移体系。培育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00家,引进国内外知名技术转移机构50家;培养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技术转移管理和服务人员等专兼职技术市场从业人员5000名以上;推动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在我省落地转化科技成果10000项以上;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力争达到150亿元。第二步,到2025年,全面建成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特色突出的技术转移体系,形成技术、资本、信息、企业深度融合的技术转移生态系统;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力争突破300亿元。

  为实现建设目标,《方案》提出要优化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基础架构和拓宽技术转移通道,并明确了一系列政策环境和支撑保障措施。(记者 尹江勇 实习生 周玉琴)

  《方案》解读

  政策发力补齐我省技术转移“短板”

  日前,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着力构建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技术转移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的河南技术转移体系。4月17日,记者采访了省科技厅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对该方案进行解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技术转移工作。2017年9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勾画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整体蓝图。

  “在国家促进技术转移转化有关政策的指引下,技术转移体系已成为省域科技创新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技术交易在推动区域创新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省科技厅副厅长夏培臣说,一方面,我省已成为国内先进省份技术转移的重要承接地,去年我省吸纳技术成交额达372亿元,同比增长84%;另一方面,我省技术转移工作还存在短板,最突出的表现是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偏小,与经济大省的地位很不相符。

  “在此背景下,我省亟须通过政策发力,早日补齐技术转移体系‘短板’,从而牢牢抓住国内技术转移发展机遇,推动开放式创新。”夏培臣表示,这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对于推进全省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撑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具有重要意义。

  “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我们针对当前我省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实际工作中面临的一些‘痛点’问题,实施了政策创新。”省科学院副研究员陈峡忠介绍,与《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相比,我省《方案》有所创新。

  据了解,《方案》中的这些举措旨在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转移体系,促进高水平科技成果向河南集聚转化,为打造中西部科技创新高地、建设创新型河南、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本报记者 尹江勇 实习生 周玉琴)

  我省《方案》的四个创新点

  1、对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豫转化、产业化的在豫企业,按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10%的后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对在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的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省财政按其上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10%的后补助,每家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对促成技术在省内转移转化的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省财政按其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2%的后补助,每家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建立政策落实责任制,强化对市县技术合同成交额的考核

责任编辑: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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