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着力从六个方面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9-03-25 17:01 来源:焦作市人民政府

  根据市政府食品安全办的部署,从3月21日起,焦作市各县(市)区陆续启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据介绍,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整治范围和对象为: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所有“辣条”等“五毛食品”经营者;全市所有“辣条”等“五毛食品”生产者;全市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含托管机构)提供者;向学校提供配餐(含托餐)、学生奶、营养餐等食品的经营者。

  记者从市政府食品安全办了解到,此次“百日行动”将着力从6个方面抓好整治。

  严厉查处相关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央视“3·15”晚会上曝光的4家企业的“辣条”产品,全市一律下架封存,并抽样检验。

  全面清查“辣条”等“五毛食品”生产企业。全市对“辣条”等“五毛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环境卫生条件、原辅料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标签标识和包装、产品检验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取缔一批”的总体要求,开展“辣条”生产企业许可条件保持情况专项检查,对无法保持生产许可条件、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的企业依照规定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合格不得生产。对生产条件存在严重缺失、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或多次受到行政处罚的“辣条”等“五毛食品”生产企业,依法暂扣或吊销生产许可证。

  全面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辣条”等“五毛食品”。对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周边全面开展“辣条”等“五毛食品”经营执法检查,凡是无照无证门店,一律停业关门。在全面检查的同时,开展产品抽样检验,对检查发现的“三无”产品、来源不明产品、名称和包装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责令下架、停止销售,没收产品予以销毁,并通报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产品的生产企业,做到先清场,再追溯,再查处,再问责。

  深入排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学校食堂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采购、验收、贮存,餐饮具洗消保洁,主副食加工过程食品安全控制,食堂卫生防护设施配备等情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加强食堂特别是托管食堂、承包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管理,定期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发现存在食品安全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报告当地监管部门。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落实校长和家长陪餐制度,落实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确保食品原料及来源放心可靠,坚决查处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他不符合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保证广大师生餐饮食品安全。

  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监督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格履行入网审查义务,不得出现无证经营、证照信息公示不全和虚假信息等问题;要坚持线上和线下联动原则,加强对餐饮服务经营行为网络巡查和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入网餐饮单位,治理入网餐饮单位脏乱差现象,进一步净化网络餐饮服务经营环境,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要教育广大青少年养成良好饮食习惯,在网络订餐时,注意查看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档案信息。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中小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健康饮食教育,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其食品辨识能力。中小学校要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面向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开展健康饮食消费知识宣讲活动,共同培养中小学生的健康饮食习惯。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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