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长垣县被确定为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一年多来,我县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和省直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重点围绕就业创业、社会救助、户籍管理等8个领域,以改革创新为引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建机制、细事项、优流程、制标准、促规范,确保按时限、高标准、严要求完成试点任务。
一、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组织领导为支撑,健全推进机制。一是建立组织架构。作为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和落实主体,我县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抓负责副职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整体部署、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同时根据8个试点领域工作的需要,成立9个专项小组,加强横向协调配合、纵向业务指导,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的组织支撑。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将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试点工作,审议通过了《长垣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县的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等。各试点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目标、细化了责任。三是加强考评调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县政府绩效考核目标体系,分值比重不低于4%。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推进会议,通报近期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总结交流试点经验,并就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对下步试点推进工作进行调度安排。
(二)以标准规范为核心,深度有力推进。一是认真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以事项梳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着力点,对照权责清单,共梳理出公开事项280项。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处罚166项、公共服务61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给付7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奖励4项、其它职权4项,并条目式逐项进行细化分类,明确了事项名称、权力类型和责任部门等内容,形成了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二是科学制定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紧紧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制定包括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依据、事项类型、公开时限、公开属性、公开方式等要素在内的事项标准目录,确保比试点前更加全面、更加规范。三是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按照“五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规程,针对梳理出来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均制定了办事指南,包含了设立依据、办理地点、适用范围、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缩短群众办事时限。四是编制试点领域公开事项标准规范。县质监局标准部门通过实地调研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标准规范的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提出建设性意见。目前,我县每个试点领域均编制出一套科学合理、适用性强的标准体系。
(三)以载体建设为依托,拓宽公开渠道。一是开通政务公开试点专栏。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开设了“政务公开试点专题”工作专栏,将涉及8个试点领域的政策文件、试点内容、经验做法、工作动态等方面进行集中展示,及时反映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我县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加强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在县图书馆、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及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均建立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设置专门区域,配备电脑、查询机、打印机、桌椅等,为办事群众查阅信息提供便利。三是编发《长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17年以来,共编发《政府公报》6期,刊载我县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等方面政务信息,免费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街道社区、行政村、医疗教育机构、金融部门和重点企业单位发放。四是开通微博微信公众号。对各级行政机关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使广大群众详细了解长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四)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优化政务服务。一是优化办事流程。按照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对所有审批服务事项进行科学论证,逐项逐条对照规定进行流程再造,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环节不再审查,不合理的程序全部取消,并推行容缺办理、全程代办等制度,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多次跑”“重复跑”等问题,逐步实现审批服务“一次办妥”或“不见面审批”,目前,梳理公布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103项、“最多跑一次”高频事项31项。二是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开展各类证明清理规范工作,取消各类不合法、不合理证明,对依法依规保留的各类证明,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没有列入清单的证明,不得再要求企业和群众在办事、创业过程中提供,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共梳理排查各类证明173项,清理取消各类证明164项,保留9项,取消率为94.8%。同时,建立举报投诉受理机制,积极接受群众监督,对擅自增加的证明事项、要求清单外提供证明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切实保证清单的严肃性。三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着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妥”,统筹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加快推动实体大厅与网上大厅的深度融合,切实提升网上办事深度和广度。目前,我县368项审批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网上可办率达到66.5%。今年以来,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材料减少61%,网上受理事项10218件,办结9965件,办结率达97.52%。四是打造大110民生应急服务联动平台。建立“12345”社会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与110报警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一键转接,全天候受理、解答、转办群众和企业咨询投诉建议。同时,依托110报警台,融合微警局、12345热线、智慧城管等平台功能,实施网格化治理,积极打造大民生应急服务联动平台,探索出了“区域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一体化、统筹信息化”社会服务管理新模式,实现报警、举报、求助、咨询、投诉等民生110一号通,为打防管控、城市管理和服务民生提供了有力支撑。大110民生应急服务联动平台运行以来,共接电话及微报警54.5万个,办理事项5.8万起(件),办结率92.28%,回访率100%,满意率98%。2017年长垣县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位居河南省直管县双第一;今年上半年,在新乡市平安建设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调查中,长垣公众安全感排名第1位。五是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为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打造“阳光村务”,梳理出对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管理、服务事项30余项,以“一事一清单”的方式详细制定清单,配套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村级公开栏公示、党群广场醒目位置张贴、印制发放宣传单、微信平台、手机、网站等渠道进行全方位宣传,充分保障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目前,全县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380个“小微权力”示范点,已建成209个并已规范运行。
二、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一)公开意识更加主动、更具动力。试点工作以前,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思想认识上不够重视,普遍认为这是一般性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中存在应付差事心理,公开内容不够深入全面。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通过集中学习政策文件、座谈交流工作经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在思想认识上有了很大转变,充分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政务公开工作不仅能减轻基层工作人员负担,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基层政府透明度,还能方便群众办事。目前,在公开工作方式上发生了转变,从以前公开不主动、不全面、不及时转变到现在的主动公开、全面公开,切实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公开制度更加完善、更加规范。长期以来,各单位缺乏政务公开工作专门人员,工作流动性较大,业务能力水平一般,公开工作“杂乱无章”,制约了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试点工作开展后,我县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了一系列政务公开规章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井然有序”,公开什么、怎么公开、如何考核等都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现在即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更换了,新的工作人员也能参照规章制度尽快熟悉业务,确保工作有序衔接。
(三)政务服务更加优化、更加高效。结合“放管服”改革工作,通过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在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试点领域,我县整合资源,建成县级综合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将原有相关就业创业和社保经办部门全部集中到了县民生服务中心大厅。就业创业方面实现求职登记、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贷款等服务“一条龙”;社会保险方面实现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关系转移、待遇计算、资格认证等业务“一条线”,群众和企业不出一栋楼即可办理所有的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业务,真正实现了“服务一站式”。
(四)办事方式更尽民意、更贴人心。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转变群众办事方式,实现“让信息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缩短了办事时限,节约了办事成本,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在户籍管理试点领域,充分运用“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和“长垣微警局”,将32项户籍业务全部纳入网上办理,截至目前,申请预约类服务5476项,申请办理类服务4685项,所有申请事项按时办结率均达100%。户籍业务实现网上办理后,年办理量可达到3.2万笔,据估算,通过业务改革、精简环节、减少收费,一年能节省费用65万元左右。同时,建立容缺受理审批服务机制,减少申请人因次要申请材料不全或存在缺陷引起的重复往返现象,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自今年1月1日起,全县户籍窗口对申请人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事项,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批程序,次要申报材料可以通过邮寄、电子邮件、传真等非现场方式补齐,截至目前,已办理容缺审批手续860余件。
责任编辑: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