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记者从许昌市扫黑办获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许昌市共侦办涉黑恶团伙案件33起,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3起,89.8%的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感到满意。今年前8个月许昌市刑事警情同比下降6.02%,上半年群众安全感指数达94.3%。
许昌市委、市政府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先后召开7次市委书记专题会、7次市委常委会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全面部署。对县、乡、村三级干部进行层层谈话,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特别是强化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第6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和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剖析根源,制定“四清单一台账”: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工作台账,要求相关单位负责人抓好问题整改工作,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许昌市财政部门拨付专项资金1000万元,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宣传部门加强社会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1525次。各地张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11.2万余份,公布举报电话、信箱,设立举报黑恶犯罪线索奖励基金,调动群众检举黑恶犯罪线索的积极性。截至目前,许昌市共接到举报线索923件,根据线索公安机关抓获涉恶犯罪嫌疑人612人,破获各类案件485起。
为确保严格依法办案,许昌市委政法委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法学专家为全市200余名政法干警进行扫黑除恶专题培训。许昌市政法机关聚焦12类黑恶势力犯罪,加强专案攻坚,充分运用挂牌督办、下打一级、异地用警、指定管辖等措施,集中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
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许昌市纪委监察委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协作,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截至目前,许昌市已办结涉黑涉恶腐败问题68起,党纪政务处分95人,组织处理7人,采取留置措施3人,投案自首1人,检察机关批捕1人,立案查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3件10人。
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整顿软弱涣散基层组织紧密结合起来,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对排查出的软弱涣散村,全部选派驻村第一书记进行集中整顿帮扶,对班子“软”村,调整不合格村党支部书记,加强村“两委”干部教育培训,提升村级班子战斗力。抓好换届选举工作,成立由组织、纪检、政法、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严格候选人资格审查,取消候选人资格107人,并对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涉及的13名村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今年8月底再次对全市软弱涣散和后进村党组织进行新一轮排查认定,共排查出软弱涣散村党组织88个、后进村党组织152个,均选派工作队并明确县级干部联系分包。(记者 李凤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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