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0001-01-2018-00092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01日
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2018—2027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2018〕28号 发布时间 2018年09月21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
(2018—2027年)的通知

豫政〔2018〕2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2018—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2018—2027年)》中的重点工程规划表、重点项目规划表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汇总表由省林业厅另行印发。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日

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

(2018—2027年)

前  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发展理念,创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十九大确立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要求、建设美丽中国的奋斗目标和以乡村振兴战略统揽三农工作全局的重大战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明确提出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扩大退耕还林,加快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建设。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林业现代化建设,编制了《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2018—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对国土绿化、森林城市建设、森林质量提升、森林及湿地资源保护、林业产业融合发展以及林业支撑保障体系建设等作出总体部署和统筹安排,是推进森林河南生态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指导全省各地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依据。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规划期为2018—2027年,前期为2018—2022年,后期为2023—2027年,展望到2030年。

第一章 森林河南生态建设的重大意义

第一节 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与作用

  一、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

  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的主体、自然生态系统的顶层、国家民族最大的生存资本,是人类生存的根基,关系生存安全、淡水安全、国土安全、物种安全、气候安全和国家外交大局。森林是人类发展不可缺少的自然资源,是水库、钱库、粮库,在为社会提供木材和竹材、木本粮油、林化产品等大量产品的同时,还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改良土壤、减少污染、游憩保健以及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极其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对维持陆地生态系统的平衡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林业生态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环境瓶颈制约的根本出路,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目前,在我省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创新驱动发展、基础能力建设和新型城镇化的新形势下,林业拓展绿色发展空间的作用尤为突出。

  二、生态建设的主体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最大的碳储库,陆地生态系统90%的碳存储于森林之中,森林每生产1吨干物质,可吸收(固定)1.63吨二氧化碳,释放1.19吨氧气。森林是地球生命系统的基因库,我省是全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之一,60%以上的物种在森林中栖息繁衍。森林是地球生命系统的能量库,承担着将太阳能转换成化学能的主体任务。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调节中枢,在调节生物圈、大气圈、水圈、地圈动态平衡中具有重要作用,在生物世界与非生物世界之间的能量和物质交换中扮演着主要角色,对保持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起着中枢和杠杆作用。据评估,2017年全省森林涵养水源121.34亿吨(约相当于小浪底水库的库容),固土2.39亿吨,减少土壤肥力损失1012.36万吨,固定二氧化碳2391万吨(相当于燃烧1494万吨标准煤排放的二氧化碳量),释放氧气1365万吨(相当6200万人1年的需氧量),增加土壤氮、磷、钾营养物质40.95万吨,吸收二氧化硫、氟化物、氮氧化物及滞尘7809.64万吨,森林生态服务价值达2337亿元,林业在我省生态建设中发挥着主体作用,保障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健康发展。随着中原城市群建设、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等进程的加快,林业在生态建设中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

  三、富民惠民的重要途径

  据统计,2017年全省共生产各类经济林产品772.57万吨,其中:水果654.38万吨,木本粮油和其他干果56.86万吨,森林药材20.81万吨,茶叶2.08万吨,食用菌22.63万吨,其他林副产品15.81万吨。向社会提供木材568.2万立方米,提供就业4560万个工日,林业旅游休闲康养1.2亿人次。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966亿元,农民来自林业的纯收入人均达到1021元,农田防护林能使粮食平均增产10%左右,林业在促进农民增收和脱贫致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城市森林能够调节城市生态平衡、拓宽休憩康养空间、提高生活质量,满足城市居民走进大森林、回归大自然的需求,创造生态良好、有益健康的人居环境。目前,全省有11个省辖市成功创建了国家森林城市,在全国名列前茅,有全国绿化模范城市11个、全国绿化模范县30个。森林进城环城护城,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明显提高。

第二节 建设的必要性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发展理念,创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森林关系国家生态安全,要加强森林生态安全建设,着力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森林质量,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着力建设国家公园。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建设林业生态省的重大战略决策,省政府批准实施了《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2008—2012年)》和《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取得了显著成效。当前,我省林业发展迎来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省委、省政府对林业生态建设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明确提出: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扩大退耕还林,实施新一轮生态省建设,加快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建设,构筑绿色生态屏障。

  二、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的需要

  我省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中原经济区和中原城市群的主体,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源头所在地,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和通讯枢纽,全国粮食生产核心区,地处北亚热带向暖温带的过渡带,区位优势凸显,在国家生态安全战略上十分重要。但是,我省是缺林少绿的省份,迫切需要加快林业生态建设,加强太行山、伏牛山和桐柏—大别山造林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拓展生态空间,提高生态承载力;加强平原地区农田林网建设,促进提高平原地区粮食生产能力;加强长江、淮河、黄河、海河、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等两侧生态保育带建设,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维护当地及其河流下游区域的国土生态安全。

  三、绿色发展的需要

  当前我国整体上绿色发展指数偏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明确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护率、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率、陆域自然保护区面积等列为绿色发展指标。《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把绿色作为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河南。绿色发展迫切要求林业承担起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夯实生态根基的重大使命,加大力度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保障生态安全,增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绿色发展迫切要求林业承担起创造绿色财富、积累生态资本的重大使命,提供更多优质的生态产品,不断提高森林、湿地、荒漠、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服务价值和公共服务能力。绿色发展迫切要求林业承担起引领绿色理念、繁荣生态文化的重大使命,大力提升保护森林、爱护动物、亲近自然的生态意识,培育公民生态价值观,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循环低碳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努力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文财富,为建设美丽河南做出新贡献。

  四、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绿色是乡村振兴的底色,乡村是林业的主战场。加强乡村绿色发展和改善乡村生态环境,推进乡村生态富民对乡村振兴至关重要,同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也为林业改革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新时期林业生态建设必须按照党中央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加强乡村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弘扬乡村生态文化,推进生态扶贫,全面发挥林业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为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贡献林业力量。

  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的需要

  良好生态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提升人民幸福感的基础和保障,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和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提出打造富强河南、平安河南、文明河南和美丽河南,要求加强生态环境系统建设。一方面,生态环境保护是利国利民利子孙后代的长远大计,广大人民群众由过去“求生存”到现在“求生态”,由过去“要硬化”到现在“要绿化”。这就迫切要求林业建设把保护生态、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增加生态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树立生态观念,完善生态制度,维护生态安全,优化生态环境,努力建设美丽河南。另一方面,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点在山区、沙区和滩区,这些地区多数属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也是重点生态功能区。实施生态保护脱贫和林业产业扶贫对促进农民增收、拓宽就业渠道、实现精准扶贫具有重要意义,是提高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

  六、稳定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需要

  我省是全国粮食生产核心区,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作用尤为重要。平原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能够起到防风固沙、涵养水源、调节气温等作用,有效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增强农业生产抵御干旱、风沙、干热风、冰雹和霜冻等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粮食高产稳产,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提供重要的保障。

第二章 基础条件

第一节 林业资源概况

  据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调查规划院调查,2017年,全省林地面积8496.33万亩,森林面积6144.77万亩,疏林地面积219.9万亩,灌木林地面积705.86万亩,无林地面积1086.74万亩,森林覆盖率24.53%。全省活立木蓄积量23680.68万立方米,其中森林蓄积量17894.56万立方米,疏林蓄积量38.59万立方米,散生木蓄积量815.72万立方米,四旁树蓄积量4931.81万立方米。

  林业系统现有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25个,面积763.11万亩;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1个,面积520.1万亩。省级以上森林公园117个,面积448.01万亩;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34个,面积204.76万亩。省级以上湿地公园41个,面积125.61万亩;其中国家级湿地公园31个,面积116.5万亩。

  全省湿地总面积941.92万亩。其中,河流湿地553.51万亩,湖泊湿地10.35万亩,沼泽湿地7.3万亩,人工湿地370.76万亩。全省沙化土地面积895.19万亩,荒漠化土地面积15.21万亩,石漠化土地面积111.97万亩。

第二节 林业建设成就

  一、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生态效益显著增加

  一是森林覆盖率大幅提高。2017年与2007年相比,全省森林面积净增1295.8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5.17个百分点。二是森林蓄积明显增长。森林蓄积量增加4958.44万立方米。三是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巨大。2017年全省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价值为2337亿元。其中,涵养水源功能价值676.27亿元,保育土壤功能价值407.53亿元,固碳释氧功能价值157.01亿元,营养物质积累功能价值67.04亿元,净化环境功能价值164.65亿元,森林生物多样性功能价值455.64亿元,防护农田功能价值159.51亿元,森林游憩功能价值249.35亿元。

  二、林业产业快速发展,经济效益明显提升

  2017年,全省林业年产值达到1966亿元。全省用材林和工业原料林达到976万亩,年均向社会提供木材568.2万立方米,年木材储备和木材生产价值达56.81亿元。全省经济林总面积达到1621万亩,林木种苗花卉面积277万亩(种苗83万亩、花卉194万亩),年产值218.92亿元,花卉种植面积居全国第3位。林下种植养殖面积950.2万亩,年产值259.67亿元。全省共生产各类非木质林产品772.57万吨,总价值506.54亿元。木材加工、非木质林产品加工等第二产业价值758.4亿元。全省年销售收入10亿以上林业产业化集群发展到23个,省级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355家。全省森林旅游蓬勃发展,年林业旅游休闲康养人数1.2亿人次,产值达到198.55亿元,直接带动的其他产业产值135.14亿元。林业已成为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支柱产业。

  三、有力支持社会发展,社会效益更加凸显

  一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全省各地将生态建设与地方经济发展、群众增收相结合,推动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带动了农村经济发展,培植了地方财源,增加了农民收入。全省农民来自林业的纯收入人均提高到1021元,年均增长13%。二是增加农村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扩大了林产品供给,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拉长了林业产业链条,增加了就业容量,年均提供就业4560万个工日,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通过生态建设,城乡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明显提高,为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四、生态保护能力不断增强

  全省生态文化建设蓬勃发展,生态保护意识和生态文明意识明显增强,自觉“爱绿、植绿、护绿”、崇尚生态、崇尚自然的良好社会氛围初步形成,有力地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新增国家森林城市10个、林业生态文明示范县11个、全国绿化模范城市11个、全国绿化模范县30个,全国绿化模范单位20个、各类森林公园78个(面积186.14万亩)、湿地公园41个(面积125.61万亩)、自然保护区面积108.9万亩。累计救护野生动物33.9万头(只)。

  五、林业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集体林地确权登记工作基本完成,全省已建立县级以上林权管理服务机构80个、省级林权管理示范中心12个、林业合作社和家庭林场4374家,流转林地766.95万亩,林权抵押贷款累计达33.6亿元。二是国有林场改革全力推进,出台了《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全省93个国有林场统一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国有林场改革全力推进。三是推进森林保险工作,全省重点公益林参加森林保险面积2319.30万亩,参保率达到97.45%。四是积极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调整经济林林种、树种结构和苗木、花卉产业结构,降低林业生产成本,应对市场需求补齐林产品短板。

  六、支撑保障能力得到加强

  出台了《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建成1个院士工作站、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级生态定位观测站、7个省级生态定位观测站及其他科技创新平台11个。制修订林业地方标准188项,承担国家和省级林业重大科研项目84项,全省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68%,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52.3%。全省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08‰,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53‰。全省建设县级林业技术推广站159个、乡镇林业服务机构1974个、木材检查站100个。建成了全省林业政务专网,建成全省森林资源数据库、营造林管理等林业信息化应用系统和全省林业网站群。森林公安正规化建设成效显著,国家下达我省森林公安政法编制2303人,打击涉林犯罪能力全面提高。

第三节 林业建设面临挑战

  一、造林绿化任务艰巨

  我省是个少林省份,森林资源总体不占优势。根据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我省森林面积在全国列第22位,人均森林面积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5;森林覆盖率在全国排名第20位,人均森林蓄积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7。森林资源分布不均,50%以上林业用地、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分布在伏牛山区。全省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整体功能脆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的需求。全省还有1086.74万亩无林地亟待造林绿化,主要分布在太行山、伏牛山的石质低山丘陵区,南阳山区尚有111.97万亩石漠化土地需要综合治理。随着新型城镇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道路、水系等改扩建,平原地区农田防护林体系需要完善,生态廊道需要提高建设标准。

  二、森林质量不高

  全省小树多、大树少,落叶树多、常绿树少的现象普遍。一是中幼龄林面积过大。中幼龄林面积3800多万亩,占乔木林面积的83.01%。二是纯林面积过大。在全省4580.4万亩的乔木林(其中天然林1972.05万亩,人工林2608.35万亩)中,纯林占79%,混交林仅占21%。在天然林中,纯林占65.44%,混交林占34.56%;在人工林中,纯林占88.91%,混交林占11.09%。三是树种单一。特别是平原地区,杨树占绝对优势,杨树的面积和蓄积分别占平原区森林面积和蓄积的79.46%、92.8%。四是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低。乔木林蓄积平均每亩只有4立方米,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2.3%。目前全省尚有3000多万亩中幼林和退化林亟需抚育和改造。

  三、资源保护压力加大

  随着我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发展,林地、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任务和难度越来越大。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等时有发生,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疫点增多、疫区范围有扩大的趋势,严重威胁着生态安全,严守林业生态红线,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底线的压力日益加大。近年来,各类建设项目向林地转移趋势明显,占用征收林地需求增加,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争地矛盾明显。平原地区人多地少,造林保存和管护难度大。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地森林生态效益管护补偿标准偏低,市、县级公益林地尚未建立补偿制度,全面保护天然林的任务十分繁重。

  四、林业产品供给能力不强

  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态产品供给和生态公共服务能力与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人们对身边增绿、社区休憩、森林康养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森林公园等森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态体验设施缺乏。经济林经营管理水平较低,绿色、有机生产体系不健全,优质经济林产品比例偏低。优质木材供应能力严重不足,林业产业总体规模偏小,二三产所占比重低,集约化程度不高;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科技含量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缺少全国知名的品牌产品,林业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足,林业产业市场竞争力不强,生产潜力没有充分发挥。

  五、林业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

  存在林业投入标准低、生态补偿制度不健全、集体林权制度经营权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随着剩余造林地立地条件越来越差,造林和管护难度加大,加上人工成本、苗木成本等逐年上升,营造林所需投入越来越高。由于缺乏造林后的管护经费,后期管护措施如补植、除草、扩穴、浇水等难以开展,后期管护跟不上成为一些地方造林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公益林、天然林保护和补偿制度需要调整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等政策措施需要进一步完善落实。此外,受地方财力所限,资金投入与生态工程建设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六、林业基础设施薄弱

  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资源管理、林业执法、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监测等装备手段落后,高新实用技术成果推广应用不足,品种创新和技术研发能力不高,林业人才队伍薄弱。资源管制、营造林管理较为粗放,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等资源没有落在“一张图”上,保护修复任务没有落实到山头地块,难以做到精准保护、精准建设。信息化建设滞后,林业大数据融合度低,互联网、电子平台等现代先进技术应用不足。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总体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力服务省委、省政府打赢“三大攻坚战”中心工作,按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以满足人民良好生态需求为总目标,以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林业生态建设为主战场,以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和扩面提质增效为主攻方向,以建设中原森林城市群和森林乡村为主要抓手,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助力精准脱贫,加快国土绿化,提升森林质量,加强资源保护,增进绿色惠民,强化基础保障,加快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生态文明、谱写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做出贡献。

第二节 总体要求

  总体要求是“三增四转五统筹”。“三增”即增绿量、增容量、增效益。增绿量主要是指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增加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和湿地面积;增容量主要是指增加区域经济发展的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能力;增效益主要是指增加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四转”即从生产建设向生态建设转型、从林木经营向森林经营转型、从林业经济向林区经济转型、从粗放增长向集约增长转型。从生产建设向生态建设转型是要跳出林业看林业,坚决纠正片面注重林业生产、林业经济的错误观念。要更加注重林业生态建设,把林业生态作为重要资源,做到以生态效益实现经济效益,以经济效益彰显生态效益。要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宝贵的林木资源,对消耗林木资源的产业要从严审批、从严管理;从林木经营向森林经营转型是要把森林资源保护好、利用好、经营好,大力发展林下养殖、林下种植、林下繁殖,着力培育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林果加工等高附加值产业,充分利用森林附属的各类“非木资源”,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综合效益;从林业经济向林区经济转型是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林区建设,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实现从产业链条短、产品结构单、资源消耗多的传统林业经济转向一二三产比例协调、产业体系完备、发展可持续的现代林区经济;从粗放增长向集约增长转型是要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彻底摒弃“离开生态效益谈经济效益”“简单追求林业产业增加值”的错误观念,从数量扩张转向坚持数量质量并重和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既注重扩大造林面积,又注重造林质量、林木结构和生态效益,全面提升森林的综合价值。“五统筹”是指统筹建设和治理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

第三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统筹规划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坚持以生态保护修复为主,加快国土绿化进度,加强森林经营,建设结构合理、功能齐全、持续高效的林业生态防护体系。对国土绿化、森林城市建设、森林质量提升、森林及湿地资源保护、绿色富民产业等内容进行全面规划,构筑绿色生态安全屏障。

  二、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尊重规律、科学谋划,既要立足于加快发展,又要注重质量,速度服从于质量,做到从容建设,切实可行。以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总要求,把发展方式由高速增长转变到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的道路上来,着力增加生态产品、优质林产品供给,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林业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坚持合理布局,调整结构

  充分考虑我省自然地理特征、资源环境条件、森林植被分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国家主体功能区划等,科学布局,因地制宜,确定各区域重点建设内容。大力调整和优化树种结构、林分结构、林种结构、林业产业结构,构建功能稳定、树种丰富、结构复杂、生物多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

  四、坚持改革创新,科技引领

  深化林业改革,创新产权模式,广泛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大对最新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力度,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实现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创新红利。

  五、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林业生态建设属于公益性事业,实行政府主导,发挥政府组织推动和宏观调控作用,加强政策扶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积极性,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多方筹资,共建共享。林业产业发展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行市场化运作。生态与产业兼顾的木本油料林等建设,注重吸引社会投资,实行政府主导下的政策性引导、扶持机制。

  六、坚持着眼长远,分步实施

  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把森林河南生态建设作为一项艰巨性、长期性、系统性工程。规划期限划分为前期、后期两个阶段,前期建设任务细化落实到每个年度,按照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稳步推进,持续发展。

第四节 总体目标

  根据我省区域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林业在生态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扩总量、提质量、调结构、增效益,大力推动林业生态建设,打造绿量适宜、布局均匀、网络完备、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稳定高效的生态系统。

  到2027年,全省所有宜林地造林绿化,所有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所有省辖市建成国家森林城市,所有县(市)建成省级森林城市,所有廊道得到绿化,所有县(市、区)实现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或郊野公园全覆盖。森林覆盖率达到30%,森林蓄积量达到2.59亿立方米,湿地面积达到1200万亩,林下经济面积达到2012.47万亩,森林植被碳储量达到1.4亿吨,森林生态服务价值达到3600亿元/年,森林质量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实现山区森林化、平原林网化、城市园林化、乡村林果化、廊道林荫化、庭院花园化,建设天蓝地绿水净、宜居宜业宜游的森林河南。

  一、前期目标(2018—2022年)

  “五年增绿山川平原”:全省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人居生态质量明显提升,初步打造“绿满中原、四季常青、三季花开”的生态景象。其主要目标是:

  ——完成造林1244.52万亩,森林抚育1968.17万亩,退化林修复107万亩;森林面积达到6902.9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7.56%,提高3.03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达到2.19亿立方米;

  ——湿地面积达到1000万亩,湿地保护率达到50%;

  ——林下经济面积达到1587.63万亩;

  ——林业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5%;

  ——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面积125万亩,治理率达到99.6%;

  ——国家森林城市达到28个(含县及县级市),省级森林城市达到40个;国家级森林乡村达到400个,省、市、县级森林乡村达到4000个;

  ——平原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5%,廊道绿化率达到95%;

  ——森林生态服务价值达到2840亿元/年;

  ——森林植被碳储量达到1.25亿吨。

  二、后期目标(2023—2027年)

  “十年建成森林河南”:森林质量持续提高,生态功能显著提升,湿地功能恢复发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更加巩固。

  ——完成造林1007.48万亩,全省所有宜林地造林绿化,森林抚育1920.44万亩,退化林修复267.51万亩;森林面积达到7515.1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0%,提高2.44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达到2.59亿立方米;

  ——湿地面积达到1200万亩,湿地保护率稳定在50%以上;

  ——林下经济面积达到2012.47万亩;

  ——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面积75万亩,治理率达到并稳定在100%;

  ——国家森林城市达到48个,所有县(市)建成省级森林城市;国家级森林乡村达到1000个,省、市、县级森林乡村达到10000个;

  ——平原农田林网控制率稳定在95%以上,廊道绿化率稳定在95%以上;

  ——森林生态服务价值达到3600亿元/年;

  ——森林植被碳储量达到1.4亿吨。

  三、展望期目标

  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31%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2.83亿立方米,建成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生态状况整体步入良性循环,基本满足区域生态保护、绿色经济发展的需求。

第四章 规划布局

  在全省主体功能区和国土生态安全战略框架下,根据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河南省“十三五”规划、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生态建设规划等,综合考虑林业发展条件、发展需求等因素,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要求,优化林业生产力布局,以森林为主体,系统配置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生态空间,统筹推进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建设,着力构建“一核一区三屏四带多廊道”的总体布局。

  “一核”为郑州大都市生态区;“一区”为平原生态涵养区;“三屏”为太行山地生态屏障、伏牛山地生态屏障、桐柏—大别山地生态屏障;“四带”为沿黄生态保育带、沿淮生态保育带、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及干渠沿线生态保育带和隋唐大运河及明清黄河故道生态保育带;多廊道为以铁路、公路、河流等组成的生态廊道网络。

第一节 郑州大都市生态区

  范围与林业现状:包括郑州、开封、新乡、焦作、许昌5个省辖市的31个县(市、区)和巩义市,总面积1.59万平方千米,区域内林地面积533.12万亩,森林面积363.88万亩,森林覆盖率15.27%。涉及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2个,面积78万亩;省级以上森林公园22个,面积87.03万亩;省级以上湿地公园3个,面积6.2万亩。

  功能定位:拓展生态空间,提升生态服务功能,改善人居环境。

  发展重点与举措:按照“大生态、大环保、大格局、大统筹”的要求,统筹推进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建设,加强城郊森林、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打造绿树成林、河流湖泊互联互通的景观,加快形成与国家中心城市地位相匹配、与都市区空间结构相衔接、与现代产业结构相融合、与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期盼相适应的生态保障体系,大幅度增加蓝绿空间,优化林种树种结构,提升森林质量,打造中原森林城市群的“绿芯”,打造“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美丽郑州,促进天蓝、地绿、水清、景美的大都市区建设。保障郑州作为“一带一路”节点城市连通境内外、辐射东中西物流通道枢纽的生态安全。

  把中华生物园和郑州黄河中央湿地公园作为重中之重进行规划建设。在郑州航空港区、开封市尉氏县、许昌市鄢陵县和建安区的部分区域规划建设中华生物园,总面积1275平方千米。结合我省农耕文明发源地的历史传统优势,打造集传承生态文明、科学研究普及、旅游休憩观光、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和新优植物开发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园区。在黄河郑州段沿岸规划建设郑州黄河中央湿地公园,东西长131.18千米,南北宽20.15千米,规划湿地公园总面积243.3平方千米。提升完善已经建成的龙湖、龙子湖、象湖、雁鸣湖湿地公园和连通水系工程,形成沿黄河流湿地和引黄湖泊湿地相结合的湿地公园群,打造生态湿地绿带。

第二节 平原生态涵养区

  范围与林业现状:包括黄淮海平原、南阳盆地,涉及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15个省辖市的60个县(市、区)和兰考、滑县、长垣、永城、鹿邑、新蔡6个省直管县(市),总面积6.74万平方千米,该区是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也是我省风沙区,区域内林地面积1410.2万亩,森林面积929.59万亩,森林覆盖率9.19%。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4个,面积50.1万亩;省级以上森林公园20个,面积41.11万亩;省级以上湿地公园21个,面积51.25万亩。

  功能定位: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提高生态服务功能,增强林产品供给能力。

  发展重点与举措:与我省高标准粮田工程建设相结合,加强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积极稳妥地推进农田防护林完善和提升,构建平原生态绿网。加强沙化土地治理和退化林修复。加强四旁绿化、村镇绿化、庭院绿化和森林城市、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发展优质林果、林下经济、花卉苗木基地等。

第三节 太行山地生态屏障

  范围与林业现状:涉及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济源5个省辖市的13个县(市、区),是我省生态脆弱地区,总面积1.1万平方千米,区域内林地723.17万亩,森林355.17万亩,森林覆盖率21.48%。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2个,面积97.9万亩;省级以上森林公园18个,面积56.43万亩;省级以上湿地公园4个,面积3.19万亩。

  功能定位:森林质量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持水土。

  发展重点与举措:加强森林、湿地保护,全面保护天然林。大力开展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提升森林质量,营造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保护珍稀野生物种种群及其栖息地,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探索建设金钱豹、猕猴国家公园。建设特色经济林、森林旅游休闲康养基地。

第四节 伏牛山地生态屏障

  范围与林业现状:涉及洛阳、平顶山、许昌、三门峡、南阳5个省辖市的34个县(市、区)和汝州市、邓州市,总面积5.06万平方千米,是我省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区,区域内林地4488.44万亩,森林3315.26万亩,森林覆盖率43.71%。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0个,面积385.62万亩;省级以上森林公园31个,面积176.83万亩;省级以上湿地公园7个,面积56.77万亩。

  功能定位:森林质量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涵养水源。

  发展重点与举措:全面保护森林、湿地资源,继续加强天然林保护。大力营造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开展石漠化治理,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强化森林经营,调整和优化森林结构,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建设伏牛山世界植物大观园,争取建设伏牛山国家公园,建立南北过渡带森林生态系统原真性保护展示区、国际生物多样性保育区、中国森林康养先导示范区等,打造中原“绿核”、生态基石、生物绿色宝库和珍稀濒危植物天堂。积极发展林下经济、优质林果、森林旅游等产业。

第五节 桐柏—大别山地生态屏障

  范围与林业现状:涉及南阳、信阳、驻马店3个省辖市的10个县(市、区)和固始县,是我省商品林主要分布区,总面积2.21万平方千米,区域内林地1341.4万亩,森林1078.17万亩,森林覆盖率32.53%。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8个,面积151.49万亩;省级以上森林公园16个,面积86.6万亩;省级以上湿地公园6个,面积8.27万亩。

  功能定位:森林质量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涵养水源。

  发展重点与举措:加强森林、湿地保护,全面保护天然林。加快退化林修复,大力培育混交林,积极开展森林经营,治理水土流失。加强退化湿地恢复,强化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探索建设朱鹮、白冠长尾雉国家公园。集约经营用材林、竹林,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加强低产经济林改造,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

第六节 沿黄生态保育带

  范围:涉及三门峡、洛阳、济源、焦作、郑州、新乡、开封、濮阳8个省辖市的23个县(市、区)和巩义、兰考、长垣3个省直管县(市)。

  发展重点与举措:着力增强林木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减少面源污染等生态功能。全面保护森林植被和湿地资源,在两岸建设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固堤林为主的宽防护林带,选用珍贵树种、常绿树种,营造混交林。加强黄河防洪工程管理范围内的绿化建设,形成黄河沿岸集生物主廊道、城市生态安全屏障、生态文化风光带三位一体的综合防护林带。在沿黄河河南段711千米两岸新建湿地公园18个,总面积114万亩,形成沿黄河流湿地和引黄湖泊湿地相结合的湿地公园群,把黄河两岸打造成为一条生态湿地绿带。

第七节 沿淮生态保育带

  范围:涉及淮河干流沿线南阳、信阳、驻马店3个省辖市的9个县(区)和固始县。

  发展重点与举措:强化森林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全面保护和恢复湿地资源,加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强化流域综合治理;推进淮河沿线生态建设一体化,建设上、中、下游协调发展的生态经济带,提升淮河流域生态质量。

第八节 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及干渠沿线生态保育带

  范围:涉及安阳、鹤壁、新乡、焦作、郑州、许昌、平顶山、南阳、三门峡、洛阳10个省辖市的38个县(市、区)和邓州市。

  发展重点与举措:以保障饮水水质安全为核心。在水源地建设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护林和环境保护林,干渠沿线加强宽防护林带建设,建成集景观、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于一体的生态保护带。

第九节 隋唐大运河及明清黄河故道生态保育带

  范围:包括隋唐大运河永济渠、通济渠生态保育带,以及明清黄河故道生态保育带。涉及郑州、开封、洛阳、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商丘9个省辖市的37个县(市、区)和巩义、兰考、永城、滑县4个省直管县(市)。

  发展重点与举措:加强沿线湿地保护修复和生态防护林建设,大力开展防沙治沙,建设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加强运河遗产周边景观林带建设,建设森林旅游休闲康养产业廊道。推动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一体化发展。

第十节 多廊道

  以京广、徐兰、郑太、郑济、郑万、郑合等“米”字形高速铁路,京广、陇海等铁路,京港澳、连霍、大广、二广、沪陕等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及专用道路等公路,以及流域面积1000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流等为骨架,总长度11.3万千米。在道路、河流两侧营造防护林带,形成连通全省的生态廊道网络。

第五章 重点任务

  以建设中原森林城市群、森林乡村为总抓手,以建成“五个一”(建成1个以国家森林城市为主体的中原森林城市群,100个省级森林城市,100个森林特色小镇,1000个国家级森林乡村,10000个省、市、县级森林乡村)为具体抓手,通过建设森林公园实现“保林”、通过全面封山实现“育林”、通过多措并举实现“造林”、通过落实责任实现“管林”,全力打造天蓝地绿水净、宜居宜业宜游的森林河南。

第一节 统筹推进五大生态系统建设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推进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建设。遵循空间开发与承载能力相匹配、集聚开发与均衡发展相协调、分类保护与综合整治相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相统一的理念,优化空间组织和结构布局,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提高发展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格局优化、系统稳定和功能提升。

  一、森林生态系统

  在保护现有森林资源的基础上,加大国土绿化力度,努力增加绿量,优化树种、林分、林种结构,积极营造异龄、混交、复层、近自然的多功能森林,提升森林质量。加强濒危野生动植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二、湿地生态系统

  加强湿地保护与建设,实行湿地资源总量管理,构建适应全面保护要求的湿地保护体系。开展退耕还湿、退养还滩、扩水增湿、生态补水,稳定和扩大湿地面积。开展污染和有害生物防控,修复受损湿地,恢复水生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改善湿地生态质量,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功能。重点建设具有全省核心影响力的郑州黄河中央湿地公园,带动沿黄各地建设沿黄大型湿地公园群;依托重要河流、大型水利枢纽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丹江口库区、宿鸭湖、白龟湖、出山店湿地等一批大型重要湿地和湿地公园;加强面上湿地及湿地公园建设和修复,每个县至少建设1个省级以上湿地公园或湿地自然保护区,实现湿地公园全省县(市、区)全覆盖。

  三、流域生态系统

  加强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护林等建设以及河道、湖泊、渠线等廊道绿化,增加绿化带宽度,合理优化配置造林树种,进行乔灌草立体配置,充分发挥森林在水源涵养、水质提升、水土保持中的功能和作用。围绕水源地和流域生态治理,荒坡全面造林、斜坡营造水流调节林、侵蚀沟营造水土保持林、河岸边营造护堤林、水库旁营造固坡林,实现全省湖泊、水库周边,河道、渠道沿岸流域森林或廊道绿化全覆盖。

  四、农田生态系统

  完善和提升农田防护林体系,在道路、河流、沟渠两侧营造防护林带,重点栽植乡土树种,积极营造混交、乔灌搭配林带,提升防护功能,减少病虫危害。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抓好乡村绿化美化,建设一批森林乡村,大力发展优质林果和苗木花卉基地。加强农田及畜禽养殖场周边污染土地生态化治理,大力栽植用材林、景观林和防护林,吸附降解土壤污染,促进生态修复。

  五、城市生态系统

  发挥林业在城市生态系统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按照“以绿荫城”的理念全面提升城镇绿化、美化水平。调整优化树种结构,筛选适应性强的乡土树种、珍贵树种、长寿树种、多功能树种和吸附灰尘、减轻雾霾、减少噪声、净化空气能力强的树种建设城区森林和围城森林。增加常绿树种、针叶树种比例,实现城市四季常青、三季花开。加强大型公共建筑物立体绿化、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增加绿量和空间占有率。优化城市森林结构,建设城区绿色生活圈、环城森林生态防护圈、城市外围森林屏障带,加强城市成片森林、城郊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和廊道网络建设,多节点、组团式推进城市绿化提质增效,形成“让森林拥抱城市,让森林走进城市”的城市生态格局。加强城市湿地建设,构建林网化与水网化相融合的城市主体生态框架,拓展城市生态空间,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功能。

第二节 工作重点

  一、着力推进国土绿化

  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巩固和扩大生态空间,增强自然生态功能,构筑国土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加快造林绿化,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发动全社会力量大规模植树增绿,调整树种、林种、林分和种植结构,大力发展乡土树种和培育珍贵树种,积极营造混交林,绿化美化国土。坚持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并举,宜造则造、宜封则封、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加强长江防护林、太行山绿化、防沙治沙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对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严重污染耕地实施退耕还林,启动深度贫困地区省级退耕还林。把山区作为造林绿化主战场,加大困难造林地造林绿化力度,力争造一片成一片。完善和提升农田防护林体系,确保粮食稳产高产。继续推进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切实提高廊道绿化水平。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建设森林乡村。加强林木管护,重栽强管,确保造林成果。推进重点区域生态系统修复,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的生态系统修复,加强退化森林修复。加强沙化、石漠化土地治理。丰富和创新造林绿化形式,倡导营造“创业林”“园丁林”“天使林”“卫士林”“共青林”“三八林”“少先林”等纪念林、纪念树,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植树造林的积极性。规划国土绿化造林总面积2252万亩。

  加快国家储备林建设。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扶持,金融支持、主体担保,企业经营、林农受益”原则,利用国家开发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渠道和财政贴息激励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储备林投资、营造和管理。各级政府在充分合理运用国家储备林建设金融支持政策的同时,要注重防范债务风险。

  二、着力提高森林质量

  以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质量效益原则,推进林业结构优化调整,推动林业发展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突出优化林种结构、功能结构、布局结构,在持续增加森林资源的基础上,科学优化树种、林种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和生产力,扩大产品有效供给,提高产品供给质量,实现生态与产业兼顾、数量与质量并重、速度和效益统一。大力发展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合理选择多树种造林,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有步骤地对现有产生飞絮、球果污染树种(如杨柳树雌株、多球悬铃木等)和易发生病虫危害及生长不良的树种进行更新替换。

  分类促进科学经营。科学开展天然林经营,保育结合,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和森林演替,调整林分层次结构,优化树种组成,大力培育珍贵树种和天然异龄林。加快开展人工林经营,大力推进人工商品林集约经营,提高森林经营强度,积极改造低效退化林分,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产出;推进人工公益林近自然经营,大力培育混交林,科学实施抚育经营,适时调整林分密度,促进林木生长。适度开展灌木林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适度培育乔木林,形成乔灌混交,提高防护等综合效能。

  强化森林经营管理。构建森林经营规划体系,在做好二类调查及各项专业调查基础上,集体林以县(市、区)为单元、国有林场以林场为单元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鼓励集体林以经营主体为单元编制和实施简明森林经营方案。建立森林经营成效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对森林经营活动的监督。强化一类调查、二类调查和专项调查,编制林业基础数表,建立主要森林类型的生长收获模型、碳汇模型,建设模式林、样板林体系,构建森林经营成效监测网络。

  推进混交林培育。新造林地应优先营造混交林,对现有人工纯林逐渐采取森林抚育措施调整树种结构,退化林修复采取补植改造、树种替换等方式修复为混交结构,大力发展乡土树种、珍贵树种、深根系树种为建群种的混交林,积极推行针阔混交、乔灌混交,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稳定性,提升森林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

  推进林木良种化。加强林木良种选育与引进,抓好优良乡土树种种质资源开发利用和品质创新。加强林木良种生产基地和保障性苗圃建设,继续实施国家林木良种生产和省级优质苗木培育补贴政策,提高良种生产供应能力。强力推进林木良种使用和推广,建立并实行新造林优先使用良种制度,不断提高造林良种使用率。

  规划森林抚育总面积3888.61万亩,退化林修复374.51万亩。

  三、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

  让森林走进城市,让森林拥抱城市,以自然为美,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充分发挥森林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和城市现代风貌方面的独特作用,增加城市绿色元素,使城市森林、绿地、水系、河湖、耕地形成完整的生态网络,推进森林惠民。加强城市内绿化,建设城市绿廊,推进屋顶绿化和立体绿化,使城市适宜绿化的地方都绿起来;疏解城市功能腾退的土地,优先用于绿化。加强城市周边和城市群绿化,实行“退工还林”,利用城市周边闲置土地、荒山荒坡、污染土地,开展植树造林,成片建设城市森林、湿地和永久性公共绿地。大力提高城市特别是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升森林景观。在城市行政管辖范围内形成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林山相依、林水相依、林田相依、林路相依、林城相依、林村相依、城乡一体、健康稳定的森林复合生态系统,让城市再现绿水青山,为城市营造绿色安全的生产空间、健康宜居的生活空间、优美完备的生态空间。积极推进中原森林城市群、国家森林城市、省级森林城市、森林特色小镇建设,形成符合省情、具有特色、类型丰富的森林城市格局。

  四、着力强化资源保护,探索建设国家公园

  加强林业生态红线管控。完成林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对林地、森林、湿地、物种等生态红线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实行生态红线总量管控。

  全面保护天然林资源。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严格保护天然乔木林,在全省范围内全面保护天然林,把集体和个人天然林商品林纳入管护范围,加强天然灌木林、未成林封育地、疏林地管护。健全和落实天然林管护体系。全面保护天然林,实行省政府负总责,省、市、县级政府认真落实目标、任务、资金、责任。

  严格保护森林资源。强化林地“一张图”建设、应用和维护更新,分级分类进行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林地转化为其他用途土地,把林地作为提供生态产品的“耕地”看待,开展年度林地变更调查。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积极探索按年度或动态发布森林资源监测成果。严格落实管林责任,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到位,依法科学经营管理森林。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总量与强度双控的森林采伐管理新机制,研究出台禁止商业性采伐的意见,强化征收占用林地管理,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努力建设大森林。健全公益林管理政策和制度体系,扩大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面积。严格实施森林资源监督和林政稽查,强化森林资源监督专项机制。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和复壮,严禁移植天然大树。继续加强现有1931.94万亩国家级公益林地、480万亩省级公益林地保护管理,规划期内实现省级公益林地保护管理面积翻一番。

  全面保护湿地资源。实行湿地资源总量管理,构建适应全面保护要求的湿地保护体系,开展退耕还湿、退养还滩、生态补水,稳定和扩大湿地面积;开展污染和有害生物防控,保护生物多样性,改善湿地生态质量,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制止填塘造地等行为,保护小微湿地。构建全省统一的湿地监测、评估和预警平台,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涉及黄河河道的湿地建设,应符合《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关于“黄河湿地保护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

  全面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体系建设,保护、修复和扩大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开展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实施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工程,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和野化放归。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摸底,收集、保护、引进珍贵种质资源,建设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保护区和保护地,落实省级优质林木种苗补贴制度。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提升疫情防控能力。探索建设国家公园,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构建以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为主体、其他保护地和自然保护小区为补充的自然保护体系,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通过森林公园、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更好地保护宝贵的森林资源。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地管理。开展河南省第二次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强化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及其制品监管。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加强动植物检疫,严控有害物种入侵。

  五、推进绿色富民产业发展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挖掘林业产业在绿色发展中的优势和潜力,以政策引导、示范引领、龙头带动为抓手,发展特色产业,扶持新兴产业,提升传统产业,打造产业品牌,优化产业结构,壮大产业化集群,构建现代林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促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林业产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建设步伐。通过发展林业产业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加强特色林业基地建设。加快优质林果产业发展,推进核桃、油茶、枣等木本粮油林高产稳产基地建设,加快特色经济林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林木种苗、花卉基地,努力推进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增加生态资源和林地产出。做大做强森林等自然资源旅游,发展集旅游、医疗、康养、教育、文化、扶贫于一体的林业综合服务业。规划木本油料产业与特色经济林产业建设基地623万亩,新建种苗生产基地129.68万亩,新发展花卉基地135.12万亩,林下经济面积达到2012.47万亩。

  大力培育大中型高科技林业产业龙头企业,优化非木质林产品产业布局,打造一批精深加工产业化集群,依托特色林产品基地,建设特色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发展林业产业化集群73个。

  完善产业服务体系。加快健全林业产业和林产品标准体系,逐步建立林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系列标准规范,把无公害、绿色标准的推广与优质林产品基地、现代林业标准化科技示范园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林产品质量检测认证体系和林业产业信用体系,制定林业产业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积极完善产销监管链和生态产品服务认证机制。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强林业产业和林产品市场监测预警工作。加快实施林业品牌发展战略,建立森林标志性产品体系。建设林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鼓励发展森林产品连锁超市、新型电商企业和仓储物流业。

  加快推进生态保护脱贫。对生态特别重要和脆弱区的贫困人口,充分发挥林业在脱贫上的重要作用,通过公益林管护、育苗、造林、抚育等形式,让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实现脱贫。退耕还林、水土保持、天然林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等重点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的安排向深度贫困县、贫困村倾斜。支持在深度贫困县以政府购买服务或设立生态公益岗位的方式,以森林管护员为重点,森林管护新增岗位优先聘用贫困户劳动力。

  六、推进林业改革创新

  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按照《河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国有林场公益属性,建立健全森林保护制度、森林经营制度,探索建立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的常态化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对国有林场场长实行森林资源离任审计。

  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健全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农户行使承包权的集体林地产权体系,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依法赋予农民对承包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对经营权实行依法有偿流转、有序流转。继续推进森林保险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完善针对新型集体林经营主体的信贷、保险支持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建立林权管理服务和交易平台,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业融资担保、林权收储等服务工作;加强承包经营纠纷调处,积极推进县级林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林业法律援助机制。

  实施科技引领新战略。提高林业自主创新能力,抓好林业新品种选育和新技术研究,加强林业科技推广培训,促进林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林业科技含量和贡献率。完善林业科研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强林业科研机构能力建设。加强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积极推进森林认证,强化林业生物安全和遗传资源管理。加强重点实验室等林业科技平台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保护林业知识产权。

  建立国土绿化新机制。积极培育新型营造林主体,鼓励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开展专业化、规模化造林绿化,认捐、认养林木。大力推动国有林场开展多种形式的场外合作造林和森林保育经营。创新产权模式,积极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合作,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探索建立林业发展基金。规范创新林业社会组织建设,推动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丰富义务植树实现形式,提高义务植树尽责水平。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和改革林业行政审批行为,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打造“互联网+”林业发展新引擎,开展“互联网+”绿色生态行动,全面提升林业现代化水平。创新经济技术合作与民间交流,加快提升林业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水平,支持省内企业走出去,在国外开展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合作。

  加强碳汇林业建设。建立健全林业碳汇监测体系。着力加快推进全省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库和参数模型库,按照国家森林、湿地、采伐木质林产品固碳测算技术规范,建成统一的符合国际、国家规则和河南实际的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实现定期更新监测数据、计量报告结果。探索推进林业碳交易。抓好国家林业局关于推进林业碳汇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林业碳排放配额制度研究,探索通过配额管理,推进林业融入国家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探索建立林业碳交易制度,制定《河南林业碳汇项目管理和碳交易实施办法》,发挥林业碳汇抵减排放的作用,建设林业碳交易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营造碳汇林、碳汇湿地等建设,增强林业碳汇能力。

第六章 重点工程

  为确保规划目标实现,围绕五大生态系统建设,规划十大重点工程。

第一节 大规模国土绿化工程

  规划建设任务2252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364.34万亩,更新造林485.34万亩,封山育林202.32万亩,飞播造林200万亩。

  一、山区生态林

  (一)建设范围。主要涉及伏牛山地生态屏障、桐柏—大别山地生态屏障、太行山地生态屏障,包括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许昌、三门峡、南阳、信阳、驻马店、济源等13个省辖市的70个县(市、区)和巩义、汝州、邓州、固始4个省直管县(市)。

  (二)建设内容。加强困难宜林地造林、立地条件较好的灌木林地改造和未达标造林地的补植补造,采用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方式,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林地利用率;选用良种壮苗,注重珍贵树种、乡土树种、多树种、多林种、乔灌搭配,营造针叶与阔叶、常绿与落叶混交林,努力提高造林质量。全面开展封山育林,依据适宜封育地现有植被群落特征,合理选择封育类型和方式,强化封禁、育林、管护等措施,促使恢复形成森林植被。

  (三)建设任务。规划任务987.09万亩。其中,人工造林新造447.27万亩,更新141.5万亩,封山育林198.32万亩,飞播造林200万亩。

  人工造林按年度分,2018—2022年新造总面积268.36万亩,占规划任务的60%,每年新造53.67万亩,每年占12%;2023—2027年新造总面积178.91万亩,占40%。2018—2022年更新总面积56.6万亩,占规划任务的40%,每年更新11.32万亩,每年占8%;2023—2027年更新总面积84.9万亩,占60%。

  封山育林按年度分,2018—2022年封山育林总面积118.99万亩,占规划任务的60%,每年封山育林23.8万亩,每年占12%。2023—2027年封山育林总面积79.33万亩,占40%。

  飞播造林按年度分,2018—2022年飞播造林总面积100万亩,占规划任务的50%,每年飞播造林20万亩,每年占10%;2023—2027年飞播造林总面积100万亩,占50%。

  二、平原防风固沙林

  (一)建设范围。主要涉及平原生态涵养区、郑州大都市生态区以及隋唐大运河及明清黄河故道生态保育带,包括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商丘、周口10个省辖市的43个县(市、区)和兰考、滑县、长垣3个省直管县。

  (二)建设内容。本着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保护优先的原则,选用优良乡土高大乔木树种,营造防风固沙林,提高防风固沙能力。

  (三)建设任务。规划任务128.18万亩。其中,新造92.21万亩,更新35.97万亩。

  按年度分,2018—2022年新造总面积59.94万亩,占规划任务的65%,其中,2018—2020年每年新造13.83万亩,每年占15%;2021年和2022年每年新造9.22万亩,每年占10%;2023—2027年新造总面积32.27万亩,占35%。2018—2022年更新总面积14.4万亩,占规划任务的40%,每年更新2.88万亩,每年占8%;2023—2027年更新21.58万亩,占60%。

  三、农田防护林

  (一)建设范围。主要涉及平原生态涵养区和郑州大都市生态区,包括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17个省辖市的90个县(市、区)和兰考、汝州、滑县、邓州、永城、固始、鹿邑、新蔡8个省直管县(市)。

  (二)建设内容。结合高标准粮田建设,以乡道、村道和河流沟渠林带作为骨干,优化树种结构,发展优良乡土树种,增加乔灌结合比例,完善和提升农田防护林体系,提高农田粮食生产能力。

  (三)建设任务。规划任务191.43万亩。其中,新造127.8万亩,更新63.63万亩。

  按年度分,2018—2022年新造总面积63.9万亩,占规划任务的50%,每年新造12.78万亩,每年占10%;2023—2027年新造总面积63.9万亩,占50%。2018—2022年更新总面积25.45万亩,占规划任务的40%,每年更新5.09万亩,每年占8%;2023—2027年更新38.18万亩,占60%。

  四、廊道绿化

  (一)建设范围。主要涉及平原生态涵养区、伏牛山地生态屏障和郑州大都市生态区,以及沿黄生态保育带、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沿线生态保育带、沿淮生态保育带、隋唐大运河及明清黄河故道生态保育带,包括18个省辖市的137个县(市、区)和10个省直管县(市)。

  (二)建设内容。在流域面积1000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隋唐大运河及明清黄河故道、道路(铁路,县道及其以上级别的公路)、沟渠等两侧,通过新建和更新,实行常绿与落叶搭配、乔灌结合,积极发展优良乡土树种,增加乔木混交林比例。实现廊道绿化向美化、彩化升级,丰富绿化层次,打造“一年四季景不同”的景观走廊。在廊道的节点(沿线的省辖市、县〔市、区〕建成区),增加廊道绿化宽度,提高绿化标准。廊道绿化要考虑高速公路、国省干线扩容改造需要,适当预留道路建设空间。廊道绿化参照以下标准:黄河干流、淮河干流两侧各栽植宽度500米以上树木,南水北调中线干渠两侧各栽植宽度100—200米树木,隋唐大运河及明清黄河故道、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各栽植宽度100米以上树木,国道、省道、流域面积1000平方千米以上河流(不包括黄河、淮河干流)两侧各栽植宽度50米以上树木,其他廊道两侧各栽植宽度30米以上树木。廊道绿化需要占用耕地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建设任务。规划任务190.65万亩。其中,新造142.5万亩,更新48.15万亩。在总规划任务中,黄河干流两侧2.62万亩,淮河干流两侧3.86万亩,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两侧0.72万亩,隋唐大运河及明清黄河故道两侧3.42万亩,高速铁路两侧7.83万亩,高速公路两侧29.88万亩,流域面积1000平方千米以上河流(不包括黄河、淮河干流)两侧30.55万亩,其他廊道两侧111.77万亩。

  按年度分,2018—2022年新造总面积71.25万亩,占规划任务的50%,每年新造14.25万亩,每年占10%;2023—2027年新造总面积71.25万亩,占50%。2018—2022年更新总面积19.26万亩,占规划任务的40%,每年更新3.85万亩,每年占8%;2023—2027年更新28.89万亩,占60%。

  五、石漠化治理

  (一)建设范围。主要涉及伏牛山地生态屏障的丹江口水库水源区,包括南阳市淅川、西峡、内乡3个县和邓州市。

  (二)建设内容。在保护现有植被的基础上,以营造水源涵养林与水土保持林为重点,坚持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并举,宜造则造、宜封则封,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在立地条件较好的地方,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引导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和林农发展高效林业,种植软籽石榴、茶叶、金银花、竹子等。加强基本农田和配套小型水利建设,使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最大限度减少水土流失,落实积极发展农村能源、改善农村人畜饮水条件以及实施生态移民等综合治理措施。加强石漠化监测体系建设,实行与国家同步监测制度,定期监测、掌握石漠化状况和动态变化趋势,为防治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设任务。规划任务30.16万亩。其中,新造26.16万亩,封山育林4万亩。

  按年度分,2018—2022年新造总面积7.47万亩,占规划任务的28.56%,2021年和2022年每年新造3.74万亩,每年占14.28%;2023—2027年新造总面积18.69万亩,占71.44%。2018—2022年封山育林总面积1.14万亩,占规划任务的28.56%,2021年和2022年每年封山育林0.57万亩,每年占14.28%;2023—2027年封山育林总面积2.86万亩,占71.44%。

  六、国家储备林

  按照《河南省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利用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贷款,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企业自主运营等模式,通过现有林改培、抚育等措施,建设珍贵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国家储备林基地。

第二节 森林城市建设工程

  一、国家森林城市建设

  (一)建设内容。着力推进森林进城,拓展城区生态空间。将森林科学合理地融入城市空间,使城市适宜绿化的地方都绿起来,充分利用城区有限的土地增加森林绿地面积,特别是将城市因功能改变而腾退的土地优先用于造林绿化,鼓励发展屋顶绿化、立体绿化。着力推进森林环城,筑牢森林环城屏障。保护和发展城市周边的森林和湿地资源,建设以休闲游憩、生态防护为主的城周森林,利用城市近郊道路、河流,建设景观防护林。着力推进森林惠民。积极推进城郊公园、郊野公园等各类公园建设,绿地免费向居民开放,建设遍及城乡的绿道网络和多节点生态服务设施,发展以森林为依托的种植、养殖、旅游、休闲、康养等生态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着力推进城市森林质量建设,加强森林经营,培育健康稳定、优质优美的近自然城市森林,鼓励使用乡土树种、有益人体健康和吸收雾霾的树种。着力推进城市森林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城市森林的生态文化传播功能,提高居民生态文明意识。

  (二)建设任务。建设国家森林城市37个,其中省辖市7个、县(市)30个,国家森林城市达到48个。在省辖市层面,2018—2022年新增7个,全省18个省辖市全部建成国家森林城市。在县(市)层面,2018—2022年新增10个,2023—2027年新增20个,达到30个。

  二、省级森林城市建设

  (一)建设内容。在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县级城市的城区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高标准农田林网化、廊道生态化、村镇林果化,不断改善城乡生态面貌,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促进绿色发展。

  (二)建设任务。省级森林城市实现率100%。其中,2018—2022年建成40个,2023—2027年剩余县(市)全部建成。

  三、森林特色小镇建设

  (一)建设内容。根据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的建设要求,依托森林资源、自然风光资源、历史人文资源和生态优势,以林业特色产业为基础,弘扬乡土生态文化,重点发展森林康养和生态观光,丰富发展历史经典产业,实施林业一二三产融合,突出主导产业特色,形成集聚复合优势度高的特色村镇,成为度假、休闲、体验、运动、养生、疗养和观光的佳境。在国有林场的场部、护林点等适宜地点,利用老旧场址、场房民居,建设以利用森林景观为主要目的的森林特色小镇。

  (二)建设任务。规划任务100个。

  按年度分,2018—2022年建设森林特色小镇40个,占规划任务的40%;2023—2027年建设森林特色小镇60个,占60%。

  四、中原森林城市群构建

  依托创建的国家和省级森林城市,加强城市之间大片森林、湿地、生态景观林带、绿色生态水网、生态廊道等生态空间的连接,构建互联互通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初步建成生态优美、环境宜居、和谐自然的中原森林城市群。

 第三节 乡村绿化美化工程

  一、建设范围

  涉及全省1802个乡镇和46831个行政村。

  二、建设内容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四旁绿化、村庄绿化、庭院绿化等身边增绿行动,房前屋后见缝插绿,田间地头造林增绿,建设路河沿线风景林、村中空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和苗木花卉基地,建设一批森林乡村,提升乡村宜居水平。

  三、建设任务

  建设国家级森林乡村1000个,省、市、县级森林乡村10000个。规划造林绿化任务101.49万亩。其中,新造林80.55万亩,更新20.94万亩。

  按年度分,2018—2022年建设国家级森林乡村400个,省、市、县级森林乡村4000个;2023—2027年建设国家级森林乡村600个,省、市、县级森林乡村6000个。

  2018—2022年新造林40.28万亩,占规划任务的50%,每年新造8.06万亩,每年占10%;2023—2027年新造林40.28万亩,占50%。2018—2022年更新8.38万亩,占规划任务的40%,每年更新1.68万亩,每年占8%;2023—2027年更新12.56万亩,占60%。

第四节 优质林果工程

  一、建设范围

  主要涉及伏牛山地生态屏障、桐柏—大别山生态屏障和平原生态涵养区,包括18个省辖市的130个县(市、区)和10个省直管县(市)。

  二、建设内容

  优化优质林果产业发展布局,因地制宜扩大优质林果种植面积。加强优质林果生产基地建设,推进产业化经营,发挥区域优势,建设核桃、油茶、柿、枣、杜仲、花椒、山茱萸、元宝枫、石榴、猕猴桃、苹果等生产基地。开展无公害产品、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加强质量监督检验,促进果品安全。

  三、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623万亩。其中,新造447.86万亩,改培175.14万亩。

  按年度分,2018—2022年新造279.63万亩,占规划任务的62.44%,每年新造55.93万亩,每年占12.49%;2023—2027年新造168.22万亩,占规划任务的37.56%。2018—2022年改培109.47万亩,占规划任务的62.5%,每年改培21.89万亩,每年占12.5%;2023—2027年改培65.67万亩,占规划任务的37.5%。

第五节 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一、大力提高新造林质量

  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大力推进森林结构优化调整。一是调整林种结构。要认真研究适应全省不同纬度区域要求的森林植物群落,在森林抚育和间伐过程中,注重针叶林、阔叶林与常绿树、落叶树等林种、树种的补植搭配,形成乔、灌、花、草、藤“五形”合理配置,实现绿化、美化、花化、彩化、果化“五化”协调统一。二是完善功能结构。要深入研究各类树种的特点优势,因地制宜开展植树造林,不断满足生态林、经济林、景观林、防护林、固沙林等多种功能需求。三是优化布局结构。要科学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不断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努力形成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和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全省范围内新造林成林率提高到80%以上,混交林比例达到70%以上,乡土树种比例达到60%以上,常绿树种比例达到30%以上,珍贵树种比例达到3%以上,优良苗木比例达到90%以上。

  二、森林抚育

  (一)建设范围。主要涉及伏牛山地生态屏障、桐柏—大别山地生态屏障和平原生态涵养区,包括18个省辖市的143个县(市、区)和10个省直管县(市)。

  (二)建设内容。对郁闭度过大的中幼龄林,采取透光伐、疏伐、生长伐等方式进行抚育,调整林分结构;对遭受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等自然灾害危害的林分,采用卫生伐方式进行抚育;对近年来新成林的有林地,采用割灌、修枝、定株、松土除草等措施进行抚育。

  (三)建设任务。规划任务3888.61万亩。其中,中幼林抚育3332.04万亩,新造林抚育556.57万亩。

  按年度分,2018—2022年中幼林抚育总面积1687.44亩,占规划任务的50.64%,其中,2018—2020年每年中幼林抚育343.2万亩,每年占10.30%;2021年和2022年每年中幼林抚育328.92万亩,每年占9.87%;2023—2027年中幼林抚育总面积1644.6万亩,占49.36%。2018—2022年新造林抚育总面积280.73万亩,占规划任务的50.45%,其中,2018—2020年每年新造林抚育56.8万亩,每年占10.21%;2021年和2022年每年新造林抚育55.17万亩,每年占9.91%;2023—2027年新造林抚育总面积275.84万亩,占49.55%。

  三、退化林修复

  (一)建设范围。主要涉及伏牛山地生态屏障、桐柏—大别山地生态屏障和平原生态涵养区,包括18个省辖市的127个县(市、区)和巩义、汝州、滑县、邓州、鹿邑、新蔡6个省直管县(市)。

  (二)建设内容。对退化林采用更替改造、择伐补造、抚育改造、渐进改造等方式进行修复,调整林分结构,优化树种组成,采用珍贵树种营造混交林,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功能。

  (三)建设任务。规划任务374.51万亩。

  按年度分,2018—2022年退化林修复总面积107万亩,占规划任务的28.58%,其中,2021年和2022年每年修复53.5万亩,每年占14.29%;2023—2027年退化林修复267.51万亩,占71.42%。

  四、林木良种培育

  (一)建设内容。加强林木良种繁育,建设林木良种基地;提升林木种子储备和苗圃生产能力,建设林木种子储备库和保障性苗圃;对林木良种苗木生产单位进行补贴。围绕解决平原绿化和村镇绿化树种单一与欧美杨比重过大、杨絮污染严重问题,进一步加强泡桐、楸树、椿树、白蜡、楝树、榆树、国槐、银杏等乡土树种的良种选育,抓好野生优质种质资源开发利用,为树种结构调整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林木良种。

  (二)建设任务。建设和完善林木良种基地39个,其中国家级11个、省级28个;建设林木种子储备库15个;建设保障性苗圃40个;生产良种苗木6亿株,按株数对生产单位给予补贴。

第六节 湿地保护与建设工程

  一、建设内容

  加强全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湿地管护、湿地公园保护管护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对重点区域的自然湿地和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人工湿地,建立比较完善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和科普宣教体系,实行优先保护和修复,恢复原有湿地,扩大湿地面积。在重点湿地区域,开展湿地补水、水生植被恢复、水位调控、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保护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二、建设任务

  全面提升黄河干流、淮河干流、沙颍河、唐白河、湍河、伊洛河及平原地区等湿地生态系统质量。重点实施郑州黄河中央湿地公园、宿鸭湖湿地恢复与利用、白龟湖湿地保护提升工程、丹江口库区、小浪底水库、南湾水库、出山店水库等大型骨干湿地保护、恢复与建设工程。

  2018—2022年以保护与修复为主,将全省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全省湿地面积达到1000万亩。重点加强对自然湿地,黄河、丹江、宿鸭湖等国家和地方重要湿地的保护与修复,湿地保护面积达500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对全省1000万亩湿地开展生态效益补偿和湿地管护,新建省级湿地公园66个、面积24万亩,晋升国家级湿地公园14个、面积8.4万亩;全省省级以上湿地公园数量达到107个、总面积149.8万亩,其中国家级湿地公园45个、面积125.1万亩,省级湿地公园62个、面积24.7万亩,基本实现每县一个湿地公园(或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目标。确保湿地生态功能明显增强,湿地生物多样性持续稳定。

  2023—2027年在保护与修复的基础上,对重点区域的自然湿地和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人工湿地实行优先保护和修复,恢复原有湿地,扩大湿地面积,增加湿地面积200万亩,全省湿地面积达到1200万亩,湿地保护率稳定在50%以上。对全省1200万亩湿地开展生态效益补偿和湿地管护,新建省级湿地公园45个、面积16.5万亩,晋升国家级湿地公园10个、面积6万亩;全省省级以上湿地公园数量达到152个、面积166万亩,其中国家级55个、面积131万亩,省级97个、面积35万亩。湿地生态功能显著提升,湿地生物多样性持续稳定。

第七节 森林资源保护工程

  一、野生动植物保护

  (一)建设内容。加强生物多样性生态红线管控。实施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野生动物救护繁育,改善和扩大栖息地,开展就地、迁地、种源保护和野化放归回归。建设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中心。建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体系。加强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设国家公园。

  (二)建设任务。加强自然保护地(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现有1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17个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野生动物救护繁育。通过建立保护小区或保护点抢救性保护极度濒危野生动物6种和极小野生植物种群9种;新建、扩建和完善野生动物监测站15个和鸟类环志站3个;完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15个。新建野生动物救护繁育站12个,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管设施设备28套,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18个,预警站3个,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研究中心1个,信息管理和决策指挥中心1个,远程视频监控中心50个,应急演练培训基地1个,疫情应急预备队1支(50人),应急物资储备19套等。建设伏牛山世界植物大观园,争取建立伏牛山国家公园,探索建设太行山猕猴、金钱豹国家公园和大别山朱鹮、白冠长尾雉国家公园。开展国家公园建设前期工作,包括基础调研,科学考察及基础性研究,编制体制试点方案、建设实施方案、总体规划等。待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后组织实施。

  二、生态公益林地管护

  (一)建设范围。主要涉及伏牛山地生态屏障、桐柏—大别山地生态屏障和太行山地生态屏障,包括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16个省辖市的77个县(市、区)和巩义、汝州、邓州、永城、固始5个省直管县(市)。

  (二)建设内容。根据各地情况,合理扩大公益林地面积,省级公益林地面积在原有的基础上适当扩大,建立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地方公益林管护补助根据财力状况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增加管护围栏、宣传标牌、界桩等公益林管护设施建设的投入。

  (三)建设任务。加强原有1931.94万亩国家级公益林地和480万亩省级公益林地管护,规划期内省级公益林地管护面积翻一番,新建公益林管护围栏8626千米,新建公益林管护宣传标牌5468块,新建公益林界桩257294块。

  规划10年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地(补偿)管护累积总面积19319.4万亩,其中国有4270.7万亩,非国有15048.7万亩。按年度分,2018—2022年国家级公益林地(补偿)管护9659.7万亩,占规划任务的50%,每年国家级公益林地(补偿)管护1931.94万亩,每年占10%;2023—2027年国家级公益林地(补偿)管护9659.7万亩,占50%。

  规划10年省级生态公益林地(补偿)管护累积总面积7440万亩,其中国有1194.8万亩,非国有6245.2万亩。每年新增省级公益林管护面积48万亩。按年度分,2018—2022年省级公益林地(补偿)管护累积总面积3120万亩,占规划任务的41.94%,其中,2018年省级公益林地(补偿)管护528万亩,占规划任务的7.1%;2019年576万亩,占7.74%;2020年624万亩,占8.39%;2021年672万亩,占9.03%;2022年720万亩,占9.68%;2023—2027年省级公益林地(补偿)管护累积总面积4320万亩,占58.06%。

  三、古树名木保护

  (一)建设范围。主要涉及伏牛山地生态屏障、桐柏—大别山地生态屏障和太行山山地生态屏障,包括全省18个省辖市的129个县(市、区)和巩义、兰考、汝州、滑县、长垣、邓州、永城、固始、鹿邑9个省直管县(市)。

  (二)建设内容。严格保护古树名木树冠覆盖区域和根系分布区域,设置永久性标牌和保护围栏,对衰弱、濒危古树名木采取促进生长、增强树势等措施,抢救古树名木。建立健全古树名木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制作古树名木二维码“电子身份证”。

  (三)建设任务。规划任务86948株。按年度分,2018—2022年保护抢救古树名木43475株,占规划任务的50%,每年保护抢救古树名木8695株,每年占10%;2023—2027年保护抢救古树名木43473株,占50%。

  四、林木种质资源保护

  (一)建设内容。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开展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建设和完善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库。

  (二)建设任务。开展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建设和完善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60个,其中原地保护库20个,异地保护库40个。

第八节 林业产业融合发展工程

  充分发挥森林产品品种丰富、可再生、绿色无污染的优势,依托森林资源和特色林业产业基础,推动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强以森林资源培育为主的第一产业,做优以林产品精深加工为主的第二产业,做大以森林生态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加快推进林业产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

  一、花卉种苗产业

  (一)建设范围。主要涉及平原生态涵养区、桐柏—大别山地生态屏障和伏牛山地生态屏障,包括18个省辖市的128个县(市、区)和10个省直管县(市)。

  (二)建设内容。加强牡丹、月季、菊花、蜡梅、桂花、玉兰、荷花以及鲜切花、盆花、药用食用工业用花卉、盆栽植物等特色花卉品种推广及基地建设,注重野生花卉植物的开发和利用,提高花卉品质和效益,打造花卉品牌。加强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苗木基地建设,重点发展杉木、马尾松、侧柏、楸树、香樟、鹅掌楸、胡桃楸、槭树、栎类、榆树、泡桐、香椿、臭椿、楝树、银杏、刺槐、国槐、核桃、油茶等苗木生产基地,高标准组织生产,配备喷灌、滴灌等设施,采用组培育苗、容器育苗、全光雾扦插育苗、轻基质育苗等新技术,提升苗木质量,增强苗木生产供给能力。利用我省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带的优势,形成全国知名的南树北移、北树南迁的引种驯化基地和苗木培育生产中心,重点打造中华生物园。

  (三)主要任务。规划任务264.8万亩。按年度分,2018—2022年种苗花卉建设132.4万亩,占规划任务的50%,每年26.48万亩,每年占10%;2023—2027年132.4万亩,占50%。

  二、森林旅游产业

  (一)建设内容。构建以森林公园为主体,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相结合的森林旅游体系,开发旅游景点,建设和完善接待、餐饮、消防、环卫等设施。

  (二)主要任务。2018—2022年,新建省级森林公园50个、面积15万亩,晋升国家级森林公园10个、面积28.66万亩,全省省级以上森林公园数量达到167个、面积462.17万亩。其中国家级41个,面积228.65万亩,省级126个,面积233.52万亩,达到每县一个省级以上森林公园。2023—2027年,新建省级森林公园18个、面积5.4万亩,晋升国家级森林公园5个、面积11.83万亩。全省省级以上森林公园数量达到185个,总面积467.57万亩,其中国家级46个、面积240.48万亩,省级139个、面积227.09万亩。

  三、森林康养产业

  (一)建设内容。以“修身养性、调试机能、延缓衰老”为目的,依托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建设一批森林康养基地,发展森林浴、森林休闲、森林度假、森林体验、森林运动、森林教育、森林保健、森林养生、森林养老、森林疗养和森林食疗(补)等森林康养产业。

  (二)主要任务。新建森林康养基地210个,其中国家级50个,省级160个。2018—2022年,新建森林康养基地130个,其中国家级30个,省级100个。全省森林康养基地达到145个,其中国家级45个,省级100个。2023—2027年,新建森林康养基地80个,其中国家级20个,省级60个。全省森林康养基地达到225个,其中国家级65个,省级160个。

  四、经济林产品加工业

  (一)建设范围。涉及18个省辖市的80个县(市、区)和巩义、汝州、长垣、固始、鹿邑5个省直管县(市)。

  (二)建设内容。以名特优新经济林基地为依托,重点扶持经济林产品加工企业,特别是核桃、油茶、油用牡丹、枣、茶叶、苹果等加工企业建设及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创国际国内名牌,大幅度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强果品贮藏库建设,提高经济林产品的附加值,延长产品链条,增加产品品种,提升储藏能力。

  (三)建设任务。全省经济林产品新增年加工能力200万吨,其中果品加工130万吨,森林药材加工20万吨,森林食品加工50万吨;新增果品储藏能力80万吨。

  五、林下经济

  (一)建设范围。涉及18个省辖市的129个县(市、区)和10个省直管县(市)。

  (二)建设内容。按照“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的要求,科学、合理、适度、有序地发展林下经济,整合优势资源,以基地建设为载体,围绕“绿色、有机”特色,发展林药、林菜、林草、林花、林菌、林茶等林下种植和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养殖,促进特色生态产业发展,实现以短养长、长短协调的良性循环。

  (三)建设任务。到2027年全省林下种养面积达到2012.47万亩,其中林下种植面积达到1625.22万亩,林下养殖面积达到387.25万亩,林下养殖规模达到9483万头(只)。

  按年度分,2018—2022年林下种植面积达到1206.38万亩,2023—2027年林下种植面积达到1625.22万亩。2018—2022年林下养殖面积达到381.25万亩,2023—2027年林下养殖面积达到387.25万亩。

  六、林业产业化集群培育

  (一)建设内容。培育大中型高科技龙头企业,推动产品加工增值链、资源循环利用链、质量全程控制链有机融合,打造一批“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现代林业产业集群。建设鄢陵花卉苗木、潢川花木、获嘉花卉、南阳月季等苗木花卉产业集群。建设新郑大枣、三门峡核桃、济源核桃、新县油茶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化集群。建设洛阳伏牛山林下中药材种植、开封贾鲁河沿岸林下养殖等林下种养产业化集群。建设三门峡杜仲、信阳茶叶、鹿邑中药材等林产加工业产业化集群。

  (二)建设任务。规划全省形成规模以上的林业产业化集群73个。其中种苗花卉产业化集群21个,特色经济林产业化集群11个,林下种植养殖产业化集群21个,林产加工业产业化集群20个。

第九节 林业科技支撑工程

  一、建设内容

  以突破制约我省林业发展的关键技术为重点,发挥林业科技创新在培育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转变林业生产方式、引领林业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强化林业关键技术攻关、应用与示范,加快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林业科学技术普及,建立满足林业生态建设需求的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林产品质量与安全检查体系,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林业科技支撑创新体系,提高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科技成果转化率。

  二、建设任务

  林业关键技术攻关、应用与示范方面,开展全省主要树种蓄积量、生长量、碳含量等测定与数表编制,加强林业生态评价体系建设和关键技术攻关与应用,开展优质用材树种、优良乡土树种、优良木本粮油树种、珍稀树种等新品种选育,加强林业新装备研发、应用与示范,审(认)定林木良种和新品种等100项;开展重点科技关键技术攻关与示范100项。

  新成果、新技术、新品种试验和标准化示范方面,建立试验示范园(基地)500个;围绕生态建设和生产、科研、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森林经营、特色经济林、森林康养等需求,制(修)订林业行业标准200项;建设林业标准示范基地30个。

  林木良种选育与区域化试验方面,依托林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建立主要树种良种选育与种质创新团队20个;建立林木育种中心和林木良种区域化试验基地10个。

  科研平台建设方面,完善及扩建院士工作站1个、博士后工作站1个、重点实验室1个,新建院士工作站2个、博士后工作站2个、重点实验室3个,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在不同立地类型区,建立林业中长期科研试验示范基地5个;建立中间试验网络基地45个;在有代表性的森林、湿地、国家储备林基地新建生态定位观测站9个;建立林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林业标准和科技人才信息库;建立林产品安全检测中心5个。

  建设科技推广示范基地500个,培训林业技术骨干及林农20万人次,每年2万人次。

第十节 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一、建设内容

  强化森林安全保护,加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推进“互联网+”林业信息化平台、国有林场基础设施、林业基层站所、森林公安、林业综合调查监测与评估体系、人才队伍和林业职业教育体系等建设。

  二、主要任务

  强化森林火灾预警监测系统、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队伍与装备能力、森林航空消防、林火阻隔系统、应急道路等建设。

  完善有害生物防治监测预警体系、检疫预灾体系、防灾减灾体系、防控服务保障体系、省级防控管理中心、县级示范站、检疫执法体系等。

  加强互动型林业门户网站群应用,公众事务服务、林业信息发布、生态旅游、林产品电子商务、林产品溯源、林权交易、林区社区综合管理等林业资源综合办公应用等“互联网+”林业云计算平台建设,建立完善林业信息化标准体系;加强林业信息化安全保障与综合管理体系建设;在云计算平台与资源大数据基础上,加强林业资源大数据中心建设。整合森林防火、森林公安、资源监测等功能构建省林业应急指挥中心。

  对全省93个国有林场,改扩建危旧管护站点用房15.88万平方米,其中,新建管护站点基础站6.66万平方米,中心站2.85万平方米,区域站2.29万平方米;改造管护站点基础站2万平方米,中心站0.76万平方米,区域站1.32万平方米。对全省93个国有林场建设道路3323.53千米,其中场部道路256.4千米,分场场部道路576.75千米,护林点道路2305.02千米,主要旅游景点道路185.36千米。

  巩固和完善省级、18个省辖市、158个县(市、区)林业技术推广站,完善乡镇林业工作机构。调整新建木材检查站14个,原址木材检查站提升改造85个,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加强省林木种苗站和181个省辖市、县(市、区)林木种苗站建设并维护,配备林木种苗质量检验、种苗执法等设备。完善国有苗圃基础设施,开展10.56万平方米危旧生产用房改新建设和88处危旧生产设施建设。在涉及天保工程的15个县(市、区)建设管护站231个;建设公益林管护站853个,建设公益林护林员巡护系统29个。

  新建市级森林公安业务技术用房9处,新建县级森林公安业务技术用房39处,新建派出所业务用房44处,改造执法办案场所70处,建设省辖市森林公安数据中心18个,配备现代警用设备,建设森林公安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涉林重点场所监控、应急通讯保障与视频综合应用体系等18套。加强森林公安队伍素质建设和人才库建设。

  建立和完善省级林业资源综合监测平台。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配备先进设施设备,开展中型无人机飞播造林应用、小型无人机作业设计调查平台、高分辨率卫星影像分析处理和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分析平台、森林碳汇监测分析平台、森林调查移动平台、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库及管理系统、林业大数据融合及智慧林业体系、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分析平台、林业生态监测评估平台等建设,为林业建设决策提供依据。

  培训林业技术与管理人员8万人次,培养高端人才180人,引进高级人才300人。加强林业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到2027年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18000人,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等达到河南省高职院校较高水平;加强“智慧校园”和河南省林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及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建设林业职工技能培训中心,每年培训林业系统职工3000人次;加强专业建设,建设一批省级或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点。

  按照统筹推进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建设,根据十大工程,规划一批重点项目,将建设任务落实到重点区域。共规划重点建设项目112个,其中森林生态系统项目58个,湿地生态系统项目15个,流域生态系统项目6个,农田生态系统项目5个,城市生态系统项目28个。国家重点项目5个,省级重点项目107个。市、县级重点项目由各地制定当地规划时落实。

第七章 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第一节 投资估算

  一、估算依据

  (一)《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国家林业局,2016年。

  (二)《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国家林业局,2015年。

  (三)《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国家林业局,2014年。

  (四)《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国家林业局,2014年。

  (五)《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国家林业局,2014年。

  (六)《湿地保护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国家林业局,2015年。

  (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林业局,2016年。

  (八)《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省政府,2007年。

  (九)《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省政府,2013年。

  (十)《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及提升工程绩效评估报告》,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2017年。

  二、投资标准

  根据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市场询价和现地调研结果等实际情况,确定各工程投资标准:

  (一)大规模国土绿化工程。山区生态林,人工造林新造(更新)2300元/亩、封山育林250元/亩,飞播造林250元/亩。平原防风固沙林新造(更新)1500元/亩。农田防护林新造(更新)折合片林面积为1500元/亩。廊道绿化新造(更新)1700元/亩。石漠化治理新造4000元/亩,封山育林250元/亩。

  (二)乡村绿化美化工程。乡村绿化美化新造(更新)1700元/亩。

  (三)优质林果工程。木本油料林,核桃新造2500元/亩、改培1500元/亩;油茶新造2800元/亩、改培1500元/亩;油用牡丹新造4160元/亩;其他新造2500元/亩、改培1500元/亩。特色经济林,新造2500元/亩、改培1500元/亩。

  (四)森林质量提升工程。中幼林抚育800元/亩,新造林抚育300元/亩。退化林修复1500元/亩。

  (五)林业产业融合发展工程。林木种苗4000元/亩,花卉6000元/亩。

  其他非营造林工程项目根据各自建设特点结合国家相关标准确定单位建设投资标准。

  三、投资估算

  经估算,规划总投资2513.16亿元(含奖励资金22.42亿元)。

  (一)大规模国土绿化工程。总投资445.3亿元。其中,山区生态林造林145.38亿元(人工新造102.87亿元、更新32.55亿元、封山育林4.96亿元、飞播造林5亿元);平原防风固沙林造林19.23亿元(新造13.83亿元、更新5.4亿元);农田防护林造林28.71亿元(新造19.17亿元、更新9.54亿元);廊道绿化32.41亿元(新造24.22亿元、更新8.19亿元);石漠化治理10.56亿元(新造10.46亿元、更新0.1亿元);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200亿元,其他9.01亿元。

  (二)森林城市建设工程。总投资241.04亿元。其中,国家森林城市130.44亿元、省级森林城市100.5亿元、森林特色小镇10.1亿元。

  (三)乡村绿化美化工程。总投资117.75亿元。其中新造13.69亿元,更新3.56亿元,国家级森林乡村建设20.5亿元,省、市、县级森林乡村建设80亿元。

  (四)优质林果工程。总投资159.3亿元,其中木本油料107.12亿元,特色经济林52.18亿元。

  (五)森林质量提升工程。总投资343.54亿元。其中,森林抚育283.26亿元(中幼林抚育266.56亿元、新造林抚育16.7亿元);退化林修复56.18亿元;良种培育4.1亿元。

  (六)湿地保护与建设工程。总投资372.43亿元。其中,郑州黄河中央湿地公园150亿元,国家级湿地公园60.98亿元,省级湿地公园78.67亿元,湿地管护13.2亿元,湿地建设53.08亿元,湿地生态效益补偿16.5亿元。

  (七)森林资源保护工程。总投资75.94亿元。其中,野生动植物保护30.59亿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8.8亿元,省级自然保护区12.8亿元,野生动植物保护、繁育及疫源疫病监测防控7.49亿元,国家公园建设前期工作1.5亿元);公益林地(补偿)管护43.62亿元(国家级公益林地26.84亿元,省级公益林地10.57亿元,公益林管护设施建设6.21亿元),古树名木保护0.17亿元,林木种质资源保护1.56亿元。

  (八)林业产业融合发展工程。总投资669.11亿元。其中,中华生物园350亿元,林木种苗53.47亿元,花卉81.07亿元,森林旅游19.58亿元(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6.18亿元,省级森林公园建设13.4亿元),森林康养7.3亿元,经济林产品加工业115亿元,林下经济42.32亿元,林业产业化集群0.37亿元。

  (九)林业科技支撑工程。总投资12.54亿元。其中,林业关键技术攻关、应用与示范2.25亿元,新成果、新技术、新品种试验和标准化示范1.79亿元,林木良种区域化试验基地1.1亿元,科研平台1.7亿元,科技推广示范基地5亿元,科技推广培训(林农等)0.7亿元。

  (十)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总投资76.21亿元。其中,森林防火22.13亿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8.06亿元,“互联网+”林业信息化平台0.63亿元,国有林场基础设施19.47亿元,林业基层站所7.14亿元,森林公安2.5亿元,林业资源综合监测平台1.83亿元,人才队伍和职业教育2.95亿元,其他1.5亿元。

第二节 资金来源及筹措

  政府投入重点用于大规模国土绿化工程、森林质量提升工程、森林资源保护工程、林业科技支撑工程、保障能力提升工程中的公益林和生态林建设管护补助;乡村绿化美化工程、湿地保护与建设工程、森林城市建设工程、优质林果工程和林业产业融合发展工程以社会资金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少量资金作为奖补引导资金。

  资金来源主要是四部分:一是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积极争取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重点地区防护林、湿地保护与恢复、森林防火、造林补贴、森林抚育补贴、公益林补偿等国家工程项目投资。二是我省各级财政投资。各级政府要根据工程任务和财力可能,把林业建设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加大投入力度。涉及省、省辖市、县(市、区)政府总投资及年度投资的,由林业部门根据工程任务作出详细概算,商财政和其他相关部门后,报各级政府审核确定。三是绿色融资。积极争取开发性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以及国际金融组织为规划工程项目建设提供绿色信贷,加大贷款贴息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探索建立林业发展基金。四是社会资金。引导国企、民企、外企、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各方面投入资金,培育一批专门从事生态保护修复的专业化企业。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推动社会资金投入规划工程项目建设。引导和鼓励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种植大户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规划工程项目建设。

第三节 效益分析

  规划任务完成后,将大幅度改善我省的生态环境,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每年新增生态和经济效益价值达2994.4亿元。

  一、生态效益

  每年新增生态效益价值2148.04亿元。

  新增森林年生态效益价值1263.1亿元。其中,涵养水源价值365.5亿元,保育土壤价值220.27亿元,固碳释氧价值84.86亿元,积累营养物质价值36.23亿元,净化大气价值89亿元,保护生物多样性价值246.27亿元,防护农田效益价值86.21亿元,森林游憩价值134.76亿元。

  新增湿地年生态效益价值884.94亿元。其中,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15.48亿元,景观游憩价值95.46亿元,环境净化价值215.43亿元,蓄水调洪价值513.42亿元,固碳释氧价值45.15亿元。

  二、经济效益

  每年新增直接经济效益846.36亿元。其中,木材价值167.69亿元,苗木花卉产值221.84亿元,木本油料和特色经济林产值184.03亿元,林下种植养殖产值146.39亿元(林下种植29.25亿元、林下养殖117.14亿元),林产工业产值53.31亿元(经济林产品加工业40.11亿元、果品贮藏库13.2亿元),林业旅游收入73.1亿元。

  三、社会效益

  本规划全面实施后,由于森林覆盖率的提高,湿地面积扩大且得到有效保护,木材和经济林产品增加,不仅能推进我省林业全面发展,而且能提高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承载能力,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省农民来自林业的收入将年均增加10%以上,造林、抚育、花卉苗木培育等建设任务使得全省每年将吸纳60万人就业。通过公益林地管护招聘当地护林员,以及木本油料、特色经济林等绿色产业发展,将促进山区、沙区和滩区等贫困地区群众脱贫,预计到2020年全省通过发展林业产业以及参与营造林森林经营活动等可以促进30万贫困人口脱贫,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同时,通过森林城市、森林特色小镇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使人们能够体验和享受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全民共享森林生态福祉。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林业生态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政府一把手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工作,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主要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切实抓好规划实施的各项工作。各地要组织编制本地未来十年林业发展规划,分解落实省级规划的建设目标和各项重点工程任务,谋划当地林业重点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在规划的引领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林业建设工作。

第二节 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明确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按照《河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严格实行全省绿色发展指标年度评价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加强对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等林业约束性指标的重点考核,将森林河南生态建设目标任务列为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内容,分别签订五年和年度目标责任书,强化各级政府森林河南生态建设主体责任,确保规划任务的圆满完成。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二是明确有关省直部门协同责任。积极协调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水利、住房城乡建设等省直有关部门,使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进一步健全大造林大绿化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全省造林绿化工作成效。三是明确林业部门协调服务责任。省林业厅将组织全省各级林业部门,具体实施规划,负责制定规划年度实施方案。进一步发挥绿化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多部门协同配合的国土绿化长效机制,增强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第三节 加大资金投入

  一是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入机制。各级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投资承受能力,结合本地林业生态建设实际,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投入机制,积极筹措资金,大力支持森林河南生态建设。省级预算安排的资金重点用于公益林、生态林建设管护补助,研究制定对社会造林的奖补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建立完善奖补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的绩效管理机制。二是创新投融资机制。支持林业部门与金融机构深化合作,开发适合林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持续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加快国开行、农发行项目贷款落地进程,进一步发挥政策性贷款、贴息贷款在创新林业投融资体制中的积极作用,吸引金融资本更多投入林业生态建设。创新林农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等林业贷款产品和管理模式,简化林权抵押贷款手续,解决林农、林业企业发展急需的资金问题。积极推进林业碳汇交易,发展碳汇林,盘活森林资源资产。三是充分吸纳社会资金。加大开放力度,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通过市场化运作,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坚持“谁造谁有、合造共有”“谁投资、谁受益”,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节 注重政策扶持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奖代补机制。对高标准完成年度林业工作目标且综合考核排名前列,森林城市、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国家级森林乡村、林业产业化集群、优质林果建设和造林质量等成绩突出的地方,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助资金;对未完成目标任务且综合性考核排名倒数的进行处罚,做到奖优罚劣、奖惩分明,树立明确的工作导向,切实调动各地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深化林业产权改革。积极探索“政府出地、市场运作、企业投资、农民受益”的造林机制,以机制创新从源头上解决集体林地“三权分置”问题。坚持资源有价、交易有市、管理有法、经营有偿的原则,深入探索全面盘活资源、充分发挥集体林地综合效益的有效途径。探索通过置换、赎买、租赁、入股等形式收储重点区位商品林。三是落实优惠和扶持政策。对社会投资主体制定扶持政策,解决前期投入无效益、土地流转等问题。用足、用活、用好目前政策性贷款和贴息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社会投资团体,保证其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和国家相关扶持政策。进一步深入研究土地、税收、融资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全社会参与、支持林业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制定和完善相关社会化服务政策。建立健全林权抵押物的担保收储平台、碳汇交易平台,完善森林资源资产抵押与交易平台。完善森林保险制度,扩大森林保险覆盖面,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地方特色林木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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