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洛阳市区4个区部分区域机动车限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8-08-29 10:50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

  8月28日起至12月31日,瀍河区、老城区、西工区、涧西区4个区部分区域,洛阳桥、牡丹桥、王城大桥和西苑桥4座桥梁桥面分时段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28日下午,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了这个消息。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缓解重点区域拥堵,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改善我市空气质量。

  限行时间及区域

  8月28日至12月31日,4个区部分区域每天8时至19时,洛阳桥、牡丹桥、王城大桥和西苑桥桥面每天8时至9时、18时至19时,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字母的按字母前最后一位数字)实行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

  4个区具体区域为:

  ●瀍河区:启明南路(含)以西、新街(不含)以东、启明西路(含)以南、九都路(不含)以北范围。

  ●老城区:新街(不含)以西、金业路和环城西路(含)以东、环城北路(含)以南、九都路(不含)以北范围。

  ●西工区:体育场路和人民东路(不含)以西、涧河以东、唐宫路(不含)以南、九都路(不含)以北范围。

  ●涧西区:南昌路、牡丹广场、太原路(均含)以西,武汉路(不含)以东,中州西路(不含)以南,联盟路(含)以北范围(不含天津路和青岛路)。

  需要注意的是:

  ▲8月28日至9月3日为缓冲期。在此期间,如机动车初次违反限行规定,民警将登记违法当事人信息并进行批评教育;如机动车再次违反限行规定,民警将予以警告或处罚。9月4日起,民警对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依法进行处罚。

  ▲悬挂外地号牌的车辆也在限行之列,请相关车主提前熟悉相关限行规则。

  不受限车辆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共电(汽)车、有统一外观标志的客运出租汽车、校车、摩托车、12座(含)以上客车,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志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保洁降尘专用车辆,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志的环卫、园林、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运、保险勘验、新闻采访、事故快速理赔、医疗废物转运等涉及民生专用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

  ▲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用于婚丧嫁娶的车辆可提前一天拨打122备案,当天按备案的时间和路线行驶(严禁遮挡号牌)。

  ▲乘坐危急病人的车辆违反限行规定被查处的,可向交警部门说明情况,查证属实不予处罚。

  处罚规定

  驾驶机动车违反限行规定将被罚款100元,记3分。不服从民警管理,拒绝、阻碍民警执法者将被从严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赵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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