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记者了解到,省残联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改造项目资金的使用,今年全年帮助35028户残疾人改善居住环境,实现自主照料、生活更加便利。
自2012年以来,我省启动实施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着眼于残疾人最基本、最迫切、最可行的需求,帮助解决一大批残疾人生活难题,大大提升了他们的获得感。按照计划,今年全省将完成3万多户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推动台前县、卢氏县、淅川县、嵩县4个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率达80%。
近期,省残联相关部门在调研督导时发现,各地违反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资金使用政策的情况时有发生。
对此,省残联专门下发通知,对项目资金使用划出明确界线: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资金必须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改造无关的支出,不得提取工作经费。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严禁挪用改造资金用于其他设施建设,严禁提标改造、超范围发放生活用品,严禁以购买物品代替改造施工等。凡发生上述行为的,各地残联将及时联合相关部门,视情况追究责任,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记者 卢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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