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将核查资质发生变化的建筑业企业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8-08-06 16:41 来源:河南政府网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快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关于对资质情况发生变化的建筑业企业实施核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资质情况发生变化的建筑业企业实施核查。

  《通知》指出,2015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因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或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跨省变更等引起资质情况发生变化时,对企业申报该项资质时提交的人员社保、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及企业当前信用情况进行核查。国有及国有控股建筑业企业、省定重点培育建筑业企业除外。

  《通知》明确,核查方法采取审核申请资料、核实信用情况和核查资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核查。对核查中发现存在资质申报弄虚作假,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将依法撤销相应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开曝光,且该企业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通知》要求,2015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因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或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跨省变更等引起资质情况发生变化时,采取审核申请资料、核实信用情况两种方式对企业当前情况进行审核,不再对企业申报该项资质时提交的人员社保、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进行核查。

  《通知》还要求,原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的资质,审批权限下放后,需要对原资质申报情况进行核查的,由各省辖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长垣县、林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呈报省厅进行核查。不需核查的,由各地自行办理。(记者 陈静)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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