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项城市丁集镇综合社会服务中心内,村民王书俊的家属在为其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记者 聂冬晗 摄
今年“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民生实事的目标任务
城市低保对象
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
由不低于250元
提高到不低于262元
农村低保对象
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
由不低于142元
提高到不低于154元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
最近,平舆县十字路乡村民秦雪立到乡农村信用社取低保金时,发现上半年他和妻子的钱多了144元。“到村委会一问,才知道每月的补助又多了12元。”7月6日,47岁的秦雪立回忆说。
6年前,正当壮年的秦雪立突然得病,全身肌肉萎缩,丧失劳动能力,看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两年前,妻子又查出哮喘病,一直吃药,不能干重活。疾病让这个家庭陷入贫困,连女儿的学费都凑不齐。
所幸,赶上县里推进低保与扶贫衔接,秦雪立两口子“吃”了低保,每人每月能领154元;秦雪立申请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月领取120元;妻子申请慢性病救助,看病有补助;营养餐补贴让女儿安心读书。秦雪立坚定地说:“生活有困难,政府来帮忙,日子会越来越好。”
A
为啥要提标?困难群众由政府“兜底脱贫”
脱贫攻坚逢决战,“精准兜底”更关键。
我省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五保户)和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数量较大,他们大多不能通过自身努力实现脱贫,需要政府兜底保障。以低保救助为例,全省像秦雪立这样的低保对象有350万人,低保金是他们的“救命钱”。每年的低保标准高于扶贫标准,他们才能实现脱贫。
为此,省政府不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让困难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其中,今年“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民生实事的目标任务为: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分别由不低于250元、142元提高到不低于262元、154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继续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B
效果怎么样?上半年补助资金已发放到位
3月初,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下发通知,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6月30日,全省已全部完成上半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发放及提标后的资金补发工作。共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资金69.89亿元,惠及近400万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今年上半年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也已全部发放到位,7亿多元补贴惠及近162万残疾人。
C
补助对象怎么管理?“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我省对城乡低保对象和享受补贴的残疾人,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
严守“个人申请、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民政审批”程序,精准认定低保对象,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经复核认定,家庭情况好转,收入水平高于低保标准的保障对象,及时退出低保名单。同时,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和随机抽查制度,防止重、漏、错现象发生。
有需求的城乡困难群众,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申请救助。其中,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代理人可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D
如何保障按时发放?通报督导确保资金快速到账
为把惠及困难群众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等部门协同合作,细化目标任务,明确督查措施,一步一个脚印抓落实、求实效。
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将低保提标落实情况作为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指标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会同省残联对残疾人两项补贴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查。
当前,还存在着市(县)级财政资金发放环节较多,资金发放到群众手里进度缓慢等问题。对此,省民政厅厅长鲍常勇表示:“我们将不断完善考核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继续实行月通报、季督导制度,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记者 卢松)
责任编辑:银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