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堆放在河道边,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多次没有结果,这事谁来管?”“指定限期恢复被破坏的林地资源,这事谁监督?”……6月26日,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发布了10起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据介绍,自2017年7月1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实施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79件,立案审查714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91件,起诉23件。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种方式,其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自民说,检察机关在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后,一般先通过检察建议等诉前程序解决问题。接到检察建议后,大多数行政机关都及时纠正了违法行为或者履行了法定职责。
公益诉讼通过检察建议在守护绿水青山方面发挥了作用。2017年6月,浚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浚县卫贤镇北纸坊村附近的淇河河道沿岸堆有大片生活垃圾,部分生活垃圾已经浸入河水,对水体造成了严重污染。随后,浚县人民检察院向浚县水利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根据检察建议,浚县水利局积极行动,对淇河沿岸和水面的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垃圾250多吨,并完善了淇河管理保护常态化工作机制。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聚焦水、大气、矿产等资源保护重点领域,办理了一批牵涉利益众多的生态环境领域案件。通过检察建议和提起诉讼,全省检察机关督促收回和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的耕地400多亩,督促治理被污染的水域面积5000多亩,督促关停和整治环境污染企业180家,为美丽河南筑牢了一道坚固的司法保护屏障。(记者 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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