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河南省财政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河南省财政 厅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河南省财政厅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河南省财政厅概况
一、河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
河南省财政厅机关内设28个职能处室(单位)和河南省财政厅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干部教育中心(河南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河南省会计学校等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是:拟订全省财税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起草全省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等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负责全省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省级财政收支管理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组织制定全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等;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拟订有关政策、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政府债务管理及相关风险预警机制;负责管理全省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审批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
二、河南省财政厅预算单位构成
河南省财政厅部门预算包括厅机关本级预算和厅属单位预算。
1.河南省财政厅机关本级
2.河南省财政厅政策研究室(河南财政科学研究所)
3.河南省财政厅预算评审中心
4.河南省财政厅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5.河南省财政厅干部教育中心(河南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
6.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7.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8.河南省会计学校
第二部分
河南省财政厅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财政厅2017年收入总计23872.7万元,支出总计23872.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632万元,增长30.88%。主要原因:一是养老保险及工资改革,基本支出增幅较大;二是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将2016年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追加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主要包括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购买服务费1900万元及监督检查劳务费500万元;三是根据财政部及省政府文件精神要求,为保证财政大数据建设,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与整合,与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落实等重点工作,对应新增上述工作专项资金预算。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财政厅2017年收入合计238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264.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100万元;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260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248.6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财政厅2017年支出合计238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37.1万元,占47.49%;项目支出12535.6万元,占52.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财政厅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3264.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长42.46%。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财政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326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26.4万元,占77.06%;教育支出2917.5万元,占12.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8.9万元,占5.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9.9万元,占2.32%;住房保障支出601.4万元,占2.5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财政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97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8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39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厅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财政厅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29.7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12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6年相比没有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万元(厅机关及经费代管单位99万元,河南省会计学校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6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我厅在2016至2017两年都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的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104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厅机关及经费代管单位在编车辆22辆,按定额4.5万元/年核定公车运维费。
(三)公务接待费101.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24.3万元。主要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南省财政厅2017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041.9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7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其他货物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其他网络设备预算156万元;政府采购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预算1065万元;政府采购专业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设计110万元;政府采购其他服务2343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我厅对“全省大规模干部培训专项-会计人才培养专项经费-省级”专项资金实施过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00万元;2017年拟对“道路救助中心政府购买服务经费“专项资金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资金19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张琳